9月5日訊 安凱達(830811)周二下午發布公告稱,因違反《礦產資源法》相關規定,構成越界采礦,該公司收到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 2017 年 9 月 1 日下達的《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
安凱達于 2016 年 7 月因拓寬采場公路不慎超出法定礦區范圍開采(在礦區南面越界),界外開采面積為 9880.1 平方米,界外開采砂石資源量為 5762.1 立方(合 14981.46 噸),價值合計 2028.26 元。
對于上述事項,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認為,安凱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已構成越界采礦的事實。但鑒于安凱達在收到責停后能主動退回法定礦界,停止違法行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且越界開采量不大。為此,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四十條和《貴州省礦產資源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安凱達做出以下行政處罰(罰款從輕):
1、責令停止越界采礦行為,退回本礦區范圍開采;
2、沒收越界采礦的違法所得,價值合計2028.26 元,并處以5000元罰款。以上罰款共計7028.26 元。
安凱達表示公司目前已根據《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規定采取了積極措施,并將根據《國土資源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規定,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人民幣 7028.26 元的罰款。該筆罰款占營業收入比重較小,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資料顯示,安凱達主營生產、銷售砂石、商品砼,2017年上半年實現營收6564.08萬元,同比下滑5.79%;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06.46萬元,同比下滑2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