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掛牌出讓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采礦權,資源儲量14267.5萬方(約1.43億方),年生產規模350萬方/年,出讓年限30年,掛牌起始價格17097.02萬元(約1.7億元)。掛牌時間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9日,不接受聯合競買。
該礦區面積為1.2458平方公里,位于長春市雙陽區太平鎮將軍村 ,與S103省道、X027公路相連,交通便利,方便砂石往外運輸。
需要注意的是,在競買時,競買人還應提供3419.4萬元的資金證明,且須在掛牌期內有效。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按照綠色礦山相關規定編制《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競得人須承擔綠色礦山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此外,出讓公告中還提出本次采礦權按現狀掛牌出讓,只對礦區范圍內礦產資源進行出讓。競得人須自行解決除出讓采礦權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問題和矛盾,并承擔責任和費用;競得人在礦山開發生產經營活動中,如出現對周邊單位、居民生產生活及設施造成安全隱患或影響使用效能等問題,后果和損失由競得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