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140名干部奔赴全市33個煤(石墨)礦,履行安全生產聯點包保責任。隨之全市114座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生產聯點包保干部也將到位。
為進一步壓實礦山安全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堅決遏制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市安委會決定對礦山企業全覆蓋推行干部聯點包保安全生產機制。全市114座非煤地下礦山每座由1名縣級領導、1名鄉鎮領導、1名鄉鎮安全監管干部、1名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干部進行包保(其中中省駐郴非煤地下礦山安排1名市應急管理局領導、1名屬地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1名礦山上級公司領導、1名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包保)。全市33個煤(石墨)礦均明確1名縣市區領導、1名縣市區應急管理局監管人員、1名鄉鎮領導、1名駐礦安監員進行包保,市應急管理局還安排8名局領導分別包保8個產煤(石墨)縣市區。
為確保聯點包保責任落實和取得實效,分別制定了地下礦山和煤(石墨)礦四級聯點包保工作職責規定和責任規定,包括定時定期深入聯點包保礦山企業開展調研調度、監督檢查、協調指導、督查督辦等。包保責任人要深入井下,細查嚴管,重點幫助指導礦山企業建立健全雙重預防機制,及時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還必須每日調度礦山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月開展一次明查暗訪,每季度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市安委會還要求進一步步建立健全四級聯點包保管理制度,明確包保、盯守、巡查責任和崗位職責,細化工作任務,確??陕鋵?、可執行、可考核。市和縣市區安委辦至少每半年對聯點包保工作人員履職情況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督查,對忠于職守、履職盡責的給予表揚和鼓勵;對包保履職不到位、只掛名不出征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聯礦人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