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麗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青田縣砂石料有限公司下灣加工點砂石料加工服務公開招標公告,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28日。該項目石料暫估600萬噸,最高單價限價15.8元/噸,預算金額9480萬元,要求投標人生產的砂子含泥量≤5%,磨度細數≤2.5mm。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鄂破口上料,原料堆放壘高,場內裝車短駁,各種粒徑的砂石料加工、分類堆放、產品裝車、污水處理等工作。采購人提供加工所需的場地及加工生產所需的主要設備設施,并提供原料(宕渣、砂卵石等)并運入堆料場內。

根據公告,項目加工服務期限36個月,月生產成品總量不小于15萬噸,年生產成品總量不小于160萬噸?,F有設備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完成交付,并在7日內投入生產,若由于投標人原因未按時投入生產的,罰款20000元/天在次月加工費中扣除。若產品出現滯銷情況的,根據市場需求,每月調整生產方案,投標人須按采購人要求和生產方案進行生產。
加工場內有專門流水線分離原砂,對原砂里分離出來的鵝蛋石進行砂加工。后續根據市場變化及采購方要求,如需要求砂石磨度細數≤2.5mm,年產量達到200萬噸/年等情況,中標人負責設備產能升級或其他情況以達到其需求,費用不再額外支付。
壓濾后產生的淤泥堆放點由投標人自行考慮,淤泥處置及裝卸搬運由投標人負責,并保證符合行政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要求。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投標人負責,費用包含在砂石料加工報價中。投標人需自行配備2臺規格不小于6噸的鏟車。
投標人生產的砂石產品須符合國家《建設用砂》Ⅱ類、Ⅲ類技術要求(GB/T 14684-2011)、《建設用卵石、碎石》Ⅱ類、Ⅲ類技術要求(GB/T 14685-2011),若由于投標人原因導致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且投標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