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推動高速公路融合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政策措施》)解讀新聞發布會在海埂會堂舉行,會上,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就《政策措施》進行介紹。
《政策措施》中提出,支持“高速+石材”。支持州(市)政府通過市場化方式依法將砂石資源作價補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資缺口。推動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固體廢棄物作為路用材料循環利用。
在當前各地基建資金緊張的大背景下,云南省政府出臺政策,通過市場化方式將砂石資源補充“基建資金缺口”值得重點關注,此項舉措或將會對其他省市產生啟發和借鑒作用。該做法有助于緩解基建項目資金壓力,同時促進砂石需求提升!


《政策措施》第二章拓展融合發展路徑第8條指出,支持“高速+石材”。
支持州(市)人民政府主動采取“高速+石材”打包開發模式,通過市場化方式依法將砂石資源作價補充建成、在建、新建高速公路出資缺口。
高速公路項目施工單位在批準的作業區域和建設工期內,因施工需要采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可直接用于該工程建設,可不辦理采礦許可證,不用單獨辦理安全許可證。
用地范圍外建設的專供高速公路項目的砂石料場,按規定報批后不受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管理,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項目建成后年開采規模低于100萬噸的砂石料場按程序予以關閉。
當地政府要強化區域內高速公路建設所需砂石資源保障。支持科技創新,推動符合技術規范要求的固體廢棄物作為路用材料循環利用,降低高速公路建設養護成本。
(省交通運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管理廳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