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28日,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面向政府部門、行業企業分別舉辦了兩場《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宣貫培訓會,近300人參加。通過解讀宣傳《辦法》,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增強企業、群眾的建筑垃圾處理主體責任意識,推動江門市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落地落實,促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
培訓會現場,五邑大學政法學院教授韓光軍詳細解讀了《辦法》的核心要義和運用要點,隨后各參會單位現場交流答疑。
按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在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被稱為建筑垃圾。隨著城市建設加速發展,如何科學消納建筑垃圾、實現變廢為寶,成為城市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答題之一。
今年1月,《辦法》出臺,3月1日起將正式施行。《辦法》對建筑垃圾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及相關監督管理等活動進行規范,進一步健全了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體系。
管住源頭是第一步。根據廣東省政府有關要求,今年底前,江門要建立健全建筑減量化工作機制,將建筑垃圾減量納入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內容。同時,推動實現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噸/萬平方米(不包含工程渣土、工程泥漿),積極推廣綠色建造和建筑垃圾就地綜合利用。
收運方面,江門杜絕建筑垃圾亂堆放亂傾倒行為,并要求各類工程項目均建立施工現場公示制度,落實建筑垃圾分類處理。今年6月底前,江門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名錄,嚴格規范車輛配置,未取得許可的企業和車輛,不得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活動。
如何讓建筑垃圾變廢為寶?
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很重要。今年底前,江門各地將結合各自實際需要,完成轄區建筑垃圾轉運設施、資源化處理廠和消納場的布局和建設,現有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廠要進一步強化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從而推動江門市力爭2025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70%。
培訓會上,江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建筑垃圾管理涉及的部門多、覆蓋面廣,各單位要深刻領悟《辦法》的重要意義,健全完善全過程管理,貫徹落實各項規定,加強專項檢查、執法監督,通過部門聯動、行業自律、企業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江門市建筑垃圾管理效能,推動建設全市域“無廢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