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徐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立群,副市長林斌出席。 《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制定,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準,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三十一條,對建筑垃圾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消納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作了規定。 趙立群強調,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中心,站位全局,充分認識《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積極組織學習,做到學法懂法。要在《條例》頒布實施之際,廣泛宣傳動員,做到知法用法。要認真貫徹落實,做到嚴格執法。各級人大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使《條例》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達到預期的立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