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30日),浙江省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在浙江省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公開掛牌。該礦區出讓范圍內擁有資源儲量近7000萬噸,年生產規模550萬噸,起拍價8億元,要求競得人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并在簽訂《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繳納7.17億元政策處理費用。
根據出讓公告,該礦區位于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區面積約0.597平方千米,共分為2個區塊,儲量估算邊坡角均為45度。其中Ⅰ區塊面積0.1910平方千米,Ⅱ區塊面積0.406平方千米。礦區范圍內建筑石料控制資源量2482.93萬立方米(6381.13萬噸),宕碴控制資源量239.13萬立方米(598.13萬噸),合計控制資源量6979.26萬噸,出讓年限15年,生產規模550萬噸/年。掛牌時間為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9日。
公告明確,競買人須在申請報名時間截止前辦妥金額為2.4億元、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銀行保函,并由銀行將相關證明文件信息傳送至網上交易系統,方可具備競買資格參與競拍。
競得人須按《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要求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利用,修復改善礦區環境,美化礦區地表景觀。礦山在正式投產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和相關工作。
須按《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規范(暫行)》要求,做好礦山粉塵防治。礦山鑿巖、機械采掘、石料鏟裝等環節必須采取噴淋抑塵措施。礦區內裝運、振動、破碎、篩分、儲運等環節應全程封閉,采用濕式作業。礦區專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場應做到地面硬化。
須嚴格按照通過評審的《武義縣履坦鎮山坑寺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施工設計》要求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根據《施工設計》,礦區西南部J49-J76-J49區域(即高速公路用地外緣300米范圍)為非爆破的機械開采區,采礦權競得人須采用合理的開采方式,保證安全生產。
須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礦山安全設施設計方案》實施與外部道路連接的運輸道路施工,施工產生的石料按要求規范處置。
須按照邊開采邊治理修復原則實施礦山生態治理和恢復工作,并在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賬戶,在開采服務年限內計提項目總治理費用6284.01萬元。
特別強調的是,競得人還須額外支付政策處理費合計7.17億元。
其中前期費用為7.13億元,要求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競得人進場施工保障協議》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繳納;礦區至主干道的運輸通道維護保養費420萬元(28萬元/年*15年)。
至于采礦權開采前涉及的林地征用手續、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等相關工作及費用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并辦妥。本采礦權終止后,采礦權人應在六個月內自行拆除礦區資產,無補償。
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繳納第一期出讓收益總額的20%;第二期在2023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25%;第三期在2024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25%;第四期在2025年3月前繳納出讓收益總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