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成立了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構建起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三級聯創的工作和考核機制,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推進礦山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倒逼企業落實環境治理和綠色礦山建設任務。
二是堅持規劃先行、有序推進。編制了《準格爾旗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按照“先試點示范、后整體推進”總體思路,將全旗所有生產礦山、新建礦山全部納入規劃中,明確目標任務、建設標準和完成時限,確保到2025年,全旗所有礦山達到國家或自治區級綠色礦山建設標準,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逐步退出市場。
三是堅持典型帶動、示范引領。注重發揮先進示范帶動作用,以建成的綠色礦山為典型,分地區、分階段優選綠色發展標桿,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通過示范創建,以點帶面,從線到面,推動形成全旗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
四是堅持綜合施策、合力加固。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微信等媒介資源,廣泛宣傳綠色礦山建設典型經驗和進展成效,提高全社會特別是礦業企業對綠色礦山建設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邀請行業專家圍繞綠色礦山建設形勢與政策等內容進行廣泛交流培訓,推動了綠色礦山建設經驗交互和資源共享。出臺相關措施,從建設用地、財稅政策支持、金融扶持力度等方面給予保障,同時將綠色礦山建設列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截至目前,全旗建成綠色礦山70座,其中國家級綠色礦山8座,自治區級綠色礦山62座,綠色礦山建成數量及質量均走在全區前列,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綠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