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全市集中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全面加強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綜合利用等處置活動的全流程監督管理,強化部門聯動,共管共治,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公安局、濟南市住建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立建筑垃圾處置聯合執法檢查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六部門將開展建筑垃圾處置聯合執法檢查工作,嚴厲打擊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綜合整治建筑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綜合利用等處置秩序。通過部門聯動,市區共治,企業擔當,切實解決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的突出問題。提高建筑垃圾處置監管能力和服務管理水平,使建筑垃圾處置秩序更加規范有序,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每周開展1次,采取路檢和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檢查路線不固定,每次聯合執法行動集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濟南市城管局6名人員、濟南市公安局(直屬支隊、交警支隊)、濟南市生態環境局、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濟南市交通運輸局、濟南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各派2名人員參加。
《通知》對聯合檢查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嚴查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超量裝載、密閉不嚴、車體不潔等違法違規現象,超速、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時間、指定路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檢查建筑工地落實文明施工情況,嚴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的行為;查處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納入名錄管理的運輸企業及車輛運輸建筑垃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對運輸車輛營運資質及駕駛員從業資格進行檢查;對運輸車輛超標排放、故意不添加車用尿素、OBD故障不及時維修、車輛使用不合格油品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六部門任務分工如下:
濟南市公安局(直屬支隊、交警支隊):
1.負責檢查建筑垃圾運輸車是否進行通行備案。
2.負責依法查處不按規定路線、時間行駛,未規范使用行駛記錄儀等電子裝置的違法行為。
3.負責依法查處闖紅燈、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可視污染物、遺撒、飄散等交通違法行為。
4.負責依法打擊擾亂、阻礙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
1.負責建筑垃圾運車輛排氣污染防治監督工作,按職責依法查處超標排放、擅自拆除或者改裝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裝置造成裝置失效以及破壞車載診斷OBD故障系統等行為。
2.重點檢查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出入場信息報備、高排機械區域禁用等制度落實情況,嚴查冒黑煙、超標排放、使用高排放機械等違法違規行為。
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負責監督落實房屋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揚塵防治措施,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產塵裝物料堆放覆蓋、土(石)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保潔、出入車輛沖洗、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運輸、揚塵在線監測監控、設置專職揚塵管理員等八項揚塵防治措施。
2.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建設用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遷工地內的裸土防塵抑塵措施的落實情況。
3.配合城管部門對房屋建筑工地建筑垃圾運輸是否采用經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門核準的運輸單位及車輛進行監督檢查。
濟南市城管局:
1.負責依法查處使用未納入名錄的企業、車輛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行為。
2.負責依法查處使用雖納入名錄但未取得臨時通行證的車輛運輸建筑垃圾的行為。
3.負責依法查處運輸車輛未適量裝載或者未密閉運輸的行為。
4.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體不潔、車輪帶泥上路行駛的行為。
5.負責依法查處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違法違規行為。
6.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篷布破損、車漆脫落等情形責令限期改正。
濟南市交通運輸局:
1.負責對建筑垃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進行檢查。
2.負責對駕駛員道路運輸從業資格等情況進行檢查。
3.負責對本單位施工工地文明施工、揚塵防治、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運輸、車輛沖洗等措施的落實。并對建筑垃圾運輸是否采用經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門核準的運輸單位及車輛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依法查處非法營運渣土企業。
5.負責查處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的行為。
濟南市市場監管局:
負責生產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