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吸引更多礦業企業到新疆投資興業,全力推動天山南北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增儲上產。”在2024中國國際礦業大會新疆礦業專場推介會上,新疆自然資源廳負責人如是說。會場內,不少企業對未來前景充滿信心,新疆新一輪礦業權出讓推介現場火爆。
而這只是2024年全國礦業權市場活躍的一個縮影。不久前,自然資源部公布的數據顯示,2024年前三季度,全國共出讓探礦權984個,其中戰略性礦產探礦權570個,同比增長218.4%。一個生機勃勃的市場已經被喚醒。
礦業權出讓力度空前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加強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確保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
為全力支撐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給各類社會資本提供更多的勘查空間,各級自然資源部門拓展出讓區塊來源,多渠道收集可供出讓的區塊信息,充實出讓項目庫,滿足勘查市場需求。2024年以來,全國礦業權出讓市場持續火熱,礦業成為礦業大省地方經濟的重要引擎。
甘肅省礦產資源豐富,是我國有色金屬、黑色金屬、貴金屬等資源的重要基地,找礦潛力大,蘊藏著豐富的煤炭、鎳、鈷、鉛鋅、金等礦產資源。全省已發現各類礦產190種,鎳、鈷、鉑族等12種礦產資源儲量居全國第一,國家確定的36個戰略性礦種,在甘肅查明儲量的有29種。
自2021年以來,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圍繞推動全省高質量發展,立足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拉動礦業經濟發展,持續加大礦業權出讓力度,有效推動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邁上新臺階。
2024年1月,甘肅廳對永登大有煤礦等10宗礦業權進行網上公開掛牌出讓。這是甘肅省2024年網上公開掛牌出讓的第一批礦業權,來自全國各地的26家企業參與競拍。經過7個小時的激烈競拍,最終成功出讓8宗,實現礦業權出讓“開門紅”。同年5月,甘肅省推介32宗煤炭礦業權出;同年7月又對擬出讓的109宗非煤礦業權項目進行了推介。
據統計,2024年上半年,甘肅省累計出讓礦業權121宗。2022年以來,甘肅省通過公開競爭方式大力推動礦業權出讓常態化,累計出讓礦業權497宗。
“三山夾兩盆”的新疆地跨世界兩大重要成礦域,成礦地質條件優越,素有“山山有金銅鐵、盆盆有煤油氣”之稱。新疆77種礦產查明資源量居全國前十,是國家重要的能源資源接替區。礦業經濟已成為新疆振興區域經濟、支撐財政增長、促進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支柱產業。
2024年6月和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先后在和田、伊寧舉辦礦業權出讓項目推介會,分別出讓區塊127個和182個,吸引了全國800余家涉礦企業參會。2024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新疆廳又對178個擬出讓礦業權項目進行了集中推介,掀起了投資新疆礦業的又一輪熱潮。
圍繞礦業經濟發展和市場需求,新疆廳以保障優質區塊供給為重點,多渠道拓展出讓區塊來源,有力推動礦業權出讓機制改革,著力提升出讓頻次和密度。
2024年6月22日,湖北省礦業權出讓項目推介會在武漢市舉行,集中推介麻城市雙廟關金礦等17宗探礦權項目。這些探礦權分布于黃石、黃岡等9個市州,涵蓋金、銅等8個礦種。各區塊已開展不同程度的前期勘查工作,資源品位高、礦產儲量大、工作程度高,均已滿足“凈礦”出讓要求。
2024年年底,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完成了當年第二批9宗省級發證礦業權集中出讓。截至目前,湖北廳已完成2024年前兩批省級發證礦業權集中出讓,共出讓礦業權18宗。
2024年6月,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集中出讓50宗礦業權。2024年1~7月,江西省出讓礦業權48宗,同比增長54.84%;2024年7月,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集中推介萊州市前李家地區金礦普查等5個探礦權,同年9月又舉辦了第二批探礦權出讓推介會;2024年8月30日,遼寧省自然資源廳對擬出讓的6宗礦業權進行了集中推介……
2024年,礦業大省紛紛集中推介礦業權出讓項目,吸引各路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大大繁榮了礦業權市場。
戰略性礦產礦業權出讓成為重點
2024年4月,受自然資源部委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功公開出讓首批3宗鋰礦探礦權,這是2024年全國首批成功出讓的鋰礦探礦權。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的飛速發展,鋰礦等戰略性礦產資源的需求日益增長。自然資源部門結合我國資源稟賦和市場需求,重點加大緊缺戰略性礦產礦業權投放力度,并對鋰礦等熱點礦種增加同批次出讓礦業權數量。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上專門設計了礦業權出讓區塊建議板塊,支持和鼓勵社會公眾提出區塊建議。
記者發現,2024年各省推介出讓的礦業權中,戰略性礦產礦業權是“主角”。2024年前三季度出讓的探礦權中,近六成為戰略性礦產探礦權。
2024年8月,遼寧省推介的礦業權出讓項目包括鐵、金、銅3個礦種,均屬于國家鼓勵勘探開發的戰略性礦產。2024年,遼寧省自然資源廳成立礦業權出讓工作專班,以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為抓手,以鐵、金、硼、銅、錳等緊缺戰略性礦產作為主攻方向,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科學劃定勘查開采區域,多渠道拓展出讓區塊來源。
據介紹,2024中國國際礦業大會期間,新疆專場集中推介的178個礦業權,均是從出讓庫中優選出的區塊,涉及油氣、煤炭、銅、金、鋰、鉀鹽等16種主要礦產,區塊數量多、礦種齊全,均為新疆的優勢礦產。
湖北省2024年首批推介的17宗探礦權中包含8宗金礦、3宗鐵礦、3宗銅礦、2宗錳礦和1宗螢石礦,均為戰略性礦種,分布在宜昌、黃石、黃岡和隨州等地。
2024年,山東省分3批公開競爭出讓15個探礦權,包括金、鐵、金紅石型鈦等6個礦種。各出讓區塊已開展不同程度的勘查工作,均具備良好的找礦前景和勘查潛力。
戰略性礦種礦業權的有效供給,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了充足的資源“糧食”,也為經濟社會繁榮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央地合力加強政策供給
經歷了多年低迷的礦業權市場,終于迎來了“春天”。
優化出讓計劃、推進“凈礦”出讓、完善市場配置、改革征收方式等方面全鏈條優化和改進;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提高服務效率;將144個礦種(占法定173個礦種的83.2%)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方式由取得礦業權時一次性確定,改為分“按額征收”和“逐漸按率征收”兩部分繳納……近年來,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加大制度創新,推動礦業權市場健康發展,其效果在2024年得到體現。
2024年,自然資源部繼續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加大鼓勵礦業投資、繁榮礦業市場的政策供給。
2024年5月,自然資源部出臺《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辦法》,扎實做好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管理常態化工作,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填報、公示、核查、嚴重失信主體認定和礦業權人異常名錄管理等作了具體規定。
2024年7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鼓勵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提供勘查區塊建議 促進戰略性礦產勘查的通知》,鼓勵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提交勘查區塊建議,優化調整探礦權出讓方式,充分調動地勘單位和礦山企業找礦積極性;部辦公廳印發《礦產資源(非油氣)開發利用方案編制指南》,聚焦礦區范圍科學合理設置、資源合理開采和節約集約利用等管理職責,減少內容重復,減輕企業負擔。
同時,各級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探索完善競價規則。例如,在鋰礦等熱點礦種探礦權出讓中,探索實施設置冷靜期、追加保證金、設置熔斷價、“線上掛牌+線下密封報價”等一系列措施,引導企業理性競爭。
健康的礦業權出讓市場,是礦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標志,也是各地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的重要途徑。2024年,各地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供給,取得了顯著效果。
甘肅省把礦業權公開出讓作為深化改革,促進礦業權市場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成立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加快推進礦業權市場建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加強政府宏觀調控,鼓勵支持優勢企業參與開發和利用礦產資源;深化礦政管理改革,實現礦業權網上申報,在建立市場交易電子平臺的基礎上,通過“掌上辦”“一次辦”“隨時辦”等措施,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激發了礦產資源市場活力。
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通知》,從調整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出讓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嚴守資源安全底線、促進綠色低碳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礦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包括強化探礦權綠色勘查快速勘查、加大地質找礦支持力度、推動礦產資源科學合理勘查開發、加快煤層氣資源勘查開發、健全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規范國有企事業單位礦業權轉讓、依法恢復政策性退出礦業權、建立地質找礦激勵約束機制、培育壯大優勢產業鏈、強化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等。這些政策措施著力解決新形勢下礦業領域突出問題,“含金量”十足。
此外,2024年甘肅、青海、內蒙古、福建、四川、江西等地都陸續出臺文件,規范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
四川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四川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明確建立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激勵機制,精準激勵礦產資源開發積極主動的市縣將更多礦業權出讓收益留給市縣和民族地區。這一實踐為各地的探索提供了寶貴經驗。
中央和地方送出的“政策大禮包”,鼓舞了投資人的信心,也為繁榮礦業市場提供了制度保障。
進一步優化礦業營商環境
保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是優化礦業營商環境、吸引礦業投資、繁榮礦業市場、促進礦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2024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經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通過。新礦產資源法圍繞保護礦業權人合法權益,作出多項制度安排。
其中,新礦產資源法刪除了1996年礦產資源法有關“國有礦山企業是開采礦產資源的主體”以及第五章關于“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的規定,不再對國有、集體和個體礦山企業區別對待。
新礦產資源法的另一個亮點,則是實行探礦采礦“直通車”制度。1996年的礦產資源法規定,探礦權人有權優先取得勘查作業區內礦產資源的采礦權。在實踐當中,優先權的規定使探礦權人心存疑慮,擔心在找到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后,不能直接將探礦權轉為采礦權,而需要面臨與其他經營主體的競爭,僅在同等條件下才能取得采礦權。因公共利益需要或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形,導致探礦權暫時不能轉為采礦權的,探礦權人可申請辦理探礦權保留;礦業權被收回的,可以依法獲得合理補償等。
為了鼓勵勘查,切實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新礦產資源法實行探礦采礦“直通車”制度。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探礦權人在登記的勘查區域內,享有勘查有關礦產資源并依法取得采礦權的權利。這一規定表明,取得采礦權是探礦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內容之一。探礦權轉采礦權,只需具備一個條件,即探礦權人探明了可供開采的礦產資源。只要探礦權人探明了儲量,就必然能獲得采礦權,不再將開采方案的審批作為設立采礦權的前置要件。
作為礦業領域的“基本法”,新礦產資源法的這些法律條文,給礦業權人開展礦業活動吃下了“定心丸”,掃除了礦業可持續發展的制度障礙。
在具體操作層面,自然資源部也在各個環節簡政放權,減輕礦業權人負擔。簡化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是其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
一方面,自然資源部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的準備工作,收集地質資料信息,匯總形成資料清單并及時進行公告,方便參與出讓的企業、單位對區塊工作的現狀進行查詢、了解,同時嚴格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等各類禁止或限制勘查開采的區域,合理地確定出讓范圍,并做好與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和管理政策的銜接,以便礦業權人后續能夠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
另一方面,自然資源部優化完善礦業權出讓登記流程,推廣使用交易保證金或者保函,規范出讓交易行為;簡化優化礦業權登記程序和要件,提高辦證效率,保障礦業權人能夠盡快進場作業。
2024年1~6月,全國油氣和固體礦產勘查投入資金分別同比增長0.3%和20.4%,連續4年保持增長,步入新一輪增長周期。這表明,礦業市場信心也在穩步回升。
業內人士認為,礦業權出讓市場的火熱,反映了當前總體經濟復蘇背景下,礦業要素市場的積極態勢,以及資本市場對基礎材料產業的重視。部分礦業行業以外的資本已進入礦業市場,同時部分礦產資源下游資本向上游延伸,以降低全產業鏈成本,緩解礦產品價格波動風險,保持市場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