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南昌進賢縣人民政府發布一起非法采砂案例。經查,一年多來,涂某甲、涂某乙等15人多次趁著夜色在撫河內非法采砂,盜采河砂數量為1.32萬方,總價值166萬余元,被盜采的砂石銷售至周邊農戶修路、建房。
據悉,在該案件審理過程中,檢察機關發現疑點重重,河砂數量事實不清,價值無法確定;關于采砂活動持續時間和次數,供述的言詞證據存在矛盾;部分河砂去向不明,部分銷贓犯罪事實未查清。 針對疑點,該院及時與偵查機關、相關單位前往非法采砂地點現場查看。對非法獲利的認定、結算方式和金額、銷贓方式等問題,圍繞主觀明知、采砂活動非法性、河砂數量三方面,發出繼續偵查意見,引導有針對性補充偵查,查清犯罪事實,完善證據體系。 同時,加強與偵查機關協作,開展追捕、追訴,緊盯非法盜采河砂產業鏈關鍵環節和關鍵對象,分析研判可能遺漏犯罪節點和遺漏同案犯。 經查,涉案涂某甲、涂某乙等15名犯罪分子涉及非法采礦“盜-運-銷”各環節,檢察機關以非法采礦罪起訴,被告人被判處6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均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