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省象山縣涂茨鎮錢倉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被臨海市交通投資集團物資有限公司以5.72億元拍得。礦區控制資源量4531.628萬噸,宕渣278.447萬噸,殘破基層剝離量67.216萬立方米。出讓期限5年,生產規模980萬噸/年。
據了解,象山縣涂茨鎮人民政府已完成礦區范圍內所涉及政策處理工作,并承諾保障采礦權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政策處理費用近2.5億元。為滿足礦產品外運需求,競得人需支付礦山運輸專用道路的建設費用594.33萬元(已納入政策處理費)。該道路南起G351國道,北至原S225省道,總長約1.6千米,由杜橋鎮人民政府負責建設。

臨海市交通投資集團物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04日,屬于臨海市交通投資集團物資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國有企業。

該礦區西北側設置有禁止爆破區,禁止爆破區總面積約10.52萬平方米。礦區范圍內出讓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控制資源量約4531.63萬噸,宕渣近278.45萬噸,殘破基層剝離量近67.22萬方。若采礦權到期后出讓資源量仍有剩余,經臨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申請延續,延續時間不超過5年(若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按照相關要求,臨海市人民政府按年度落實礦區范圍內的采礦用地指標共計約712.5畝。采礦權出讓第一年落實300畝,剩余412.5畝采礦用地指標根據礦山開采實際情況逐年保障,至采礦許可證到期止。競得人在首期用地手續辦理完成前不得開工建設。

競得人共分5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每期繳納20%。采礦權剩余資源儲量不足上一年度實際開采量的,可在當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