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邢臺、保定、廊坊等地發布重污染天氣 Ⅱ 級(橙色)應急響應期間,砂石生產企業受到多方面影響。要求砂石料廠需依法停止露天作業,且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運輸車輛禁止上路,同時各地還加強了對相關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以確保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這對砂石生產企業的生產作業、運輸安排等環節均產生了限制與規范作用,促使企業遵循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要求調整運營模式。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1日起,我市大氣擴散條件轉差,污染物持續累積,可能出現重污染過程。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減輕污染,經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研究決定,自2024年11月21日18時啟動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有關要求,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各縣(市、區)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落實好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市、縣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一、公眾防護措施
建議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提倡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
1、全市工業企業按照《邢臺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業源清單》Ⅱ級(橙色)應急響應減排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到位。
2、對營業面積5000平方米以下且具有涂裝工序,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汽車、摩托維修行業,停止調漆、噴涂、烘干、打磨工序。
3、對50個重點行業新驗收未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按所屬行業績效最低等級進行管理;對50個重點行業之外新驗收未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按《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邢政辦字〔2024〕11號)中規定的一般工業企業進行管理。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
加強礦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納入保障類工程)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三)移動源管控措施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建成區(邢州大道、祥和大街、東華路、濱江路4條道路及合圍區域)、縣(市、區)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辦理通行證的車輛除外)。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鋼鐵、焦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車輛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其中,日常進出超過10輛的用車單位應納入重點監管范圍。
(四)道路保潔措施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濕掃和灑水頻次(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五)禁燃措施
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焚燒。
各縣(市、區)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及市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職責分工,迅速傳達到各工業生產企業、施工單位和運輸單位等,并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到位。
邢臺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保定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1日起,我市風力減弱、濕度升高,擴散條件轉差,污染持續累積,可能出現輕至中度污染過程。為減輕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經市政府批準,于11月21日1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本地、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立即開展工作,并將此通知傳達到各企業、施工工地。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據2024年第三季度修訂的應急減排清單,嚴格督促工業企業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城區、縣(市)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三)面源控制措施。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除應急搶險工程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瀝青攤鋪、露天防水作業的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依法禁止上路。
(四)道路保潔。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濕掃和灑水頻次。
(五)秸稈焚燒網格化管理要求。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單元,組建巡查隊伍,24小時不間斷巡查,堅決杜絕秸稈、垃圾露天焚燒。
(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全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保定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廊坊市于11月21日1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
根據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氣象災害防御和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1日夜間開始,我市地面轉高壓后部偏南風影響,濕度升高,擴散條件轉差,污染持續累積,其中23日-25日,地面氣壓場轉弱,存在風場幅合,擴散條件不利,我市將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過程。為減緩污染程度,實現AQI指數削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經市政府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定于11月21日18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01、建議(一)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二)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02、提倡
(一)倡導公眾綠色生活,節能減排。
(二)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三)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四)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五)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03、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企業管控措施。按照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廊坊)2024年9月份最新修訂的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各縣(市、區)、廊坊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廊坊)進一步強化本地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工業企業的管控,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二)移動源管控措施。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建成區、縣(市)城區內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氣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水泥熟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瀝青混凝土等行業物料和產品公路運輸采用純電動、燃料電池重型載貨汽車或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除外)。
(三)面源管控措施。加強施工工地和交通揚塵控制。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依法停止露天作業(參與績效評級的企業,按照績效評級措施執行);除應急搶險外,原則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作業;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應禁止上路;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增加濕掃和灑水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四)全市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焚燒,市、縣主城區禁止露天燒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