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以來,臨汾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自然資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結合省紀委“礦產資源私挖盜采背后的責任、作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始終保持打擊私挖盜采礦產資源高壓態勢,進一步層層壓實責任,依法查處各類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堅決守牢安全底線。
一是堅持最嚴基調,全面加強巡查檢查。抓住嚴打重點地區、嚴打重點時段、嚴打重點慣犯三個重點,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和力度,全覆蓋、無死角、常態化巡查檢查,讓私挖盜采行為無所遁形。采取“四不兩直”方式,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攜帶通訊設備,不定時、不定點,隨機對非法違法采礦重點區域強化巡查監管,提高工作精度。
二是織密管控網格,壓實各級監管責任。對非法違法采礦易發頻發區域及關閉礦井、廢棄井口等重點監管對象實行分片包干,網格管理,縣、鄉、村三級監管責任到人、到點、到位,形成“三級一體、縱橫貫通”的聯動機制,堅決將管控責任落到實處。
三是運用科技手段,實現智能實時監管。充分運用人防+技防機制,明確專人做好無人機航拍和實時視頻監控巡查,加強視頻監控違法線索推送處置工作;監控攝像頭全部實時在線,同時要能同步智能更新升級,持續提升信息搜集能力和主動發現能力,做到重點區域、礦區道路進出口全覆蓋。
四是廣泛發動群眾,積極落實舉報獎勵。在門戶網站、重要媒體公布舉報電話,在重點區域和礦山企業周邊明顯位置張貼標語通告,發放宣傳單和調查問卷,大力宣傳非法違法采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人民戰爭,廣而告之,讓群眾積極檢舉監督身邊發生的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通過深入一線進村入戶排查收集違法線索,全面摸清實際情況,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嚴格按照《山西省非法違法采礦線索舉報獎勵辦法》(晉自然資發〔2022〕1號)要求,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五是強化協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聚焦非法違法采礦涉及的發電機、挖機、裝載機等重要線索,建立定期線索移交會商機制,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和集中研判,將涉嫌違法工程設備和違法行為相結合研判監管,積極深挖細查問題線索,有效鏟除滋生私挖盜采的土壤。
六是嚴肅查辦案件,提升執法監察水平。對非法違法采礦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采取交叉執法、異地執法,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定期通報典型非法違法采礦案例,不定期集中組織礦山企業開展警示教育,以案釋法、以案為鑒、以案促改,達到“查處一案,震懾一方”的效果。
七是強化電力監管,加強源頭管控措施。向應急、能源部門和電網公司推送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名單,對采礦許可證過期和明確停工停產的礦山企業一律停止供電。同時推送非法違法采礦易發、頻發等重點區域分布情況,通過對重點區域內企業用電情況常態化監測和分析,及時核查處置反饋用電異常問題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