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云南建設的實施意見》《尾礦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等文件有關要求和工作部署,強化“一廢一庫一重”等重點領域環境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強化激勵約束,推動責任落實,進一步促進尾礦庫環境管理工作規范化,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結合省情制定印發了《云南省尾礦庫規范化環境管理指標體系(試行)》,啟動了尾礦庫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試點工作。
試點工作以州(市)為單位,分階段選取一定數量尾礦庫有序開展。其中2024年10月至12月的初級階段小范圍選取試點開展評估,2025年1月至12月的拓展階段將擴大試點比例及尾礦庫類型。后續,云南省生態環境廳將總結試點工作成果,結合生態環境部工作要求,調整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細則,逐步在全省推廣應用。
目前,國家及地方尚未出臺尾礦庫規范化環境管理指標體系相關文件,云南先行先試率先開展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試點,目的是鼓勵評估達標、管理優良的企業(單位)依程序納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對正面清單內的企業將減少現場執法檢查頻次,并綜合運用新技術、新手段,以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檢查,實現對守法企業無事不擾,在有效防控環境風險的同時,為企業生產運營、投資建設等營造良好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