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河道堤防穩定,保護水環境,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江門市水利局關于印發<江門市河道采砂規劃報告(2021-2025年)>的通知》(江水〔2020〕574號)等有關法律及文件的規定,現將2025年度江門市級許可發證河道河砂可采區、禁采區劃定公告如下: 一、江門市級許可發證河道為:西江干流、西海水道、北街水道、磨刀門水道、石板沙水道,海洲水道、荷麻溪、勞勞溪水道、虎跳門水道等江門界河段。 (一)可采區:無。 (二)禁采區:上述河道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全部列為禁采區。 二、對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請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特此公告。
江門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