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福建省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福州閩江口海域F礦區回填用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 ”拍賣出讓公告,其資源儲量3678.5萬立方米,開采規模1563.36萬立方米/年(設計開采回采率85%),出讓年限2年,起拍價47780.74萬元,約13元/方。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讓的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不可轉讓、抵押、出租,不得越界開采、濫采。采出的海砂僅用于歷史遺留圍填海工程和海洋生態修復項目使用,不得流向建筑、市政、橋梁工程等禁用海砂項目。

據了解,本次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拍賣出讓起始價由海砂采礦權出讓收益起始價和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起始價組成,其中海砂采礦權出讓收益拍賣起始價為29652.56萬元,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拍賣起始價為18128.18萬元,共計拍賣起始價:47780.74萬元。
礦權位于連江縣琯頭鎮川石島東側海域,粗蘆島以東約6km,川石島以東約3km,閩江口海砂集中開采區西部。礦區交通便利,地處福州半小時經濟圈,104國道、沈海高速、溫福鐵路、福州市繞城高速貫穿縣境。礦區距福州至溫州航線約1km,離福州港口約16海里,福州港可達我國沿海及長江主要港口,另外擁有許多國際線路,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多個港口通航,交通條件便利。
開采方式:露天水下開采。前期采用自吸自卸砂船+小型耙吸船采礦,待開采水深條件符合大型耙吸船作業后,后期主要由大型耙吸船直接抽取海砂,生產流程為:船舶定位→采砂裝艙→運砂→直接吹填上岸。
拍賣時間: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
據了解,拍賣成交價款即為海砂采礦權出讓收益和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含海域使用權出讓前期費用),不包含相關稅費、競得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等其它費用。海域使用權出讓前期費用不參與溢價分成,出讓成交時產生的溢價部分按采礦權出讓收益起始價與扣除海域使用權出讓前期費用后的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起始價的比例(海砂采礦權75%,海域使用權25%),分別計入采礦權出讓收益和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
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分兩部分繳納,競得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繳納海域使用權出讓前期費用8376.46萬元,30日內繳納剩余部分海域使用權出讓價款;采礦權出讓收益分兩期繳納,競得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首期采礦權出讓收益(20%),第二期(80%)按合同約定時限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