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頭警種主動靠前作為,充分利用基層派出所、治安志愿者等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多渠道摸排犯罪線索,將信息觸角延伸到社區、街道、鄉村,及時獲取案件線索
●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水務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動執法,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會商研判、情況通報、行刑銜接、聯動配合等長效工作機制
●積極發動社區工作者、治安志愿者、村干部等各級組織和社會群體參與護礦工作,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加強對非法開采行為的巡查
今年以來,云南省昆明市公安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兩個最嚴”要求,建立運行“公安+行政+群眾”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協作機制,以“昆侖2024”專項行動為牽引,始終保持對非法采礦違法犯罪高壓嚴打態勢。據統計,截至今年5月,昆明公安機關共偵破非法采礦刑事案件2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3名,查扣追回礦產資源3000余噸,涉案價值3000余萬元。
突出主動出擊,昆明公安針對非法采礦犯罪手段隱蔽、專業性強等特點,牽頭警種主動靠前作為,充分利用基層派出所、治安志愿者等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多渠道摸排犯罪線索,將信息觸角延伸到社區、街道、鄉村,及時獲取案件線索,牢牢掌握打擊工作主動權;充分依托“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整合匯聚公安機關與行政部門掌握的數據資源,通過大數據平臺智能研判手段,主動發現犯罪線索。
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了刑事案件專案偵辦組,在全市公安機關分批次選拔民警組成專班,形成尖兵拳頭力量,采用“尖兵突破、屬地配合”的方式強化團隊合作,以“專業對職業、團隊對團伙”的工作機制,打造一支政治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生態環境專案偵查隊伍,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重拳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活動。
工作中,公安機關堅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擊什么犯罪,會同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全面排查,聚焦非法盜采磷礦資源線索研判分析,提升涉礦犯罪感知能力,把握預警、防范、打擊涉礦犯罪主動權。昆明市公安局牽頭組織相關警種、屬地公安機關發起集群戰役,開展打擊非法盜采磷礦資源犯罪專項行動,統籌線上線下和源頭末端,打準打狠、打深打透,實現“辦理一案、震懾一片、凈化一域”。
強化部門協作,昆明公安緊緊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這一項系統工程,加強與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水務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動執法,建立健全信息交流、會商研判、情況通報、行刑銜接、聯動配合等長效工作機制,做好案件移送、涉案物品保管處置、檢驗鑒定和認定等工作,持續強化行刑雙向銜接,聯動執法、閉環懲處,推動形成信息互通、工作協同、執法聯動、合成作戰的工作格局,形成保護生態環境資源安全工作合力。同時,嚴格案件移送程序和移送所需材料,查明銷售流通環節、“利益圈”、“保護傘”和非法獲利等情況,并及時開展追贓挽損工作,堅決斬斷利益鏈條,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對危害后果嚴重、影響較大的案件,采用專案經營、深挖擴線、并案偵查等手段,深挖幕后團伙、隱案積案,確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證”。此外,公安機關積極加強與檢法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就重大復雜案件的立案追訴標準、事實認定、證據規格等方面達成共識,著力做到案件偵查、起訴、審判環節的無縫銜接,確保打擊實效。
主動靠前作為,昆明公安深入實施主動警務,進一步整合警務資源,統籌部門力量、專業力量,創新建立公安牽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和治安志愿者參加的“公安+行政+群眾”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協作機制,實現信息線索協同共享、重大信息協同研判。昆明公安機關牢固樹立“刑事打擊是手段,有效保護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堅持預防在先、打早打小,最大限度防范污染環境犯罪造成的現實危害和盜采礦產資源犯罪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將打擊戰果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
同時,昆明公安結合普法強基補短板工作,聚焦生態環境安全、礦產資源保護等重點問題,多元化開展普法宣傳,不斷提高群眾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他們還積極發動社區工作者、治安志愿者、村干部等各級組織和社會群體參與護礦工作,充分發揮群眾力量,加強對非法開采行為的巡查,實現主動干預、源頭治理,營造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達到全社會齊抓共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