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能力,規范應急響應程序,根據新頒布的《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和《礦山救援規程》,結合山西實際,山西局修訂完成《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于7月1日正式實施。 新修訂預案調整了應急領導小組組成,按照新規定、新要求對事故報告程序、時限等進行了明確,補充了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響應流程等內容,并更新了全省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專家庫、各礦山救護隊主要裝備等。預案分為總則、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處置、應急響應、應急保障、總結評估、預案管理等七個部分,編制上更加科學合理、貼近實際,順應了礦山事故救援工作的新要求、新標準。 通過對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管理,在礦山事故應急響應過程中,山西局將更好地發揮及時、科學、有效指導協調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