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5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涉及運城、長治、晉城等地官員,包括違規審批、收受財物、套取集體資金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多人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其中,山西運城市芮城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杜步奇、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亞強、縣自然資源局礦管股原股長蘇衛寧3人違規審批采砂手續、收受財物等引人注意。
據悉,2012年至2023年,杜步奇違規批準建筑用砂采礦權,在工程介紹、款項撥付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573萬余元用于入股企業、購買房產等;
李亞強違規為相關砂場辦理建筑用砂采礦手續,在土地手續辦理、工程項目承攬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725萬余元用于購房及個人日常開支;
蘇衛寧在設立、變更、延續砂場采礦權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1萬元。杜步奇、李亞強、蘇衛寧3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杜步奇、李亞強2人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蘇衛寧受到開除公職處分,3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另外,山西長治市黎城縣原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魏曉偉違規發包項目、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2015年至2023年,魏曉偉在任職期間,未經單位集體研究,擅自決定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向他人發包該局相關工程的可研、勘測、設計項目28個;在承攬工程項目、支付工程款、協調解決工程糾紛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財物126萬余元。魏曉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魏曉偉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