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三年行動,使全省秦嶺區域——
■ 礦山數量整體減少20%、總數不超過540個
■ 大中型礦山占比超過50%
■ 持證在產的大中型礦山30%以上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
■ 2025年底歷史遺留礦山圖斑全面清零
■ 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4月25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和省林業局等8部門,印發《陜西省秦嶺區域礦山整治三年行動方案》,開展秦嶺區域礦山聯合整治行動,推動秦嶺區域礦山企業規范化、集約化、高質化轉型。
“在《方案》指導下,相關部門將加強礦山日常監管和長效整治,下力氣解決秦嶺區域礦山手續不全和‘小、散、亂、污、呆’五類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礦業權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
秦嶺區域礦山整治三年行動的實施將全面規范管理秦嶺區域礦山,使全省秦嶺區域礦山數量整體減少20%、全省秦嶺區域礦山總數不超過540個、秦嶺南麓相關縣(市、區)域內采石礦山不超過5家;進一步優化礦山布局,大中型礦山占比超過50%;加大綠色礦山創建力度,持證在產的大中型礦山30%以上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持續推進歷史遺留礦山修復治理工作,2025年底,全面完成秦嶺區域24個縣(市、區)761公頃歷史遺留礦山績效治理面積的修復,秦嶺區域歷史遺留礦山圖斑全面清零。《方案》明確,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為有效推進此次行動,我省將建立秦嶺區域礦山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涉秦嶺區域礦山整治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成立礦山整治工作專班,全面組織實施本市、縣(市、區)礦山的關停取締、優化整合、整改提升等工作,堅持“縣級排查”“企業整改”“市級核查”“省級抽查”,形成工作閉環和責任閉環。
《方案》還明確了相關部門責任劃分和“小、散、亂、污、呆”五類礦山的分類,并要求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分類實施整改提升、優化整合、關停取締等措施。對于“僵尸”礦山,當地政府要積極對接,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停產停建問題。對于企業自身復產復工無望的,鼓勵地方政府引進新的投資主體,盤活礦山企業。礦山企業要積極履行治理主體責任,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等方案落實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復墾等工作,推動秦嶺生態環境持續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