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門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江門市關于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共查處違反海事法規的涉砂船舶89艘;對61個持證碼頭建立砂料轉運單制度,強化砂石進出監管,建立砂石交易數據庫。
建立陸地洗砂場合法類、整改類、關停類“三個清單”,對全部洗砂場各項審批手續進行再檢查再核定,分類推進整改落實。編制形成全市陸地洗砂場及海砂淡化場規劃布點,已建成3個海砂淡化場,設計年產量385萬噸,超額完成省下達的海砂淡化能力建設任務,并已滿足全市市場需求。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廣東省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報告。江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按照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督察報告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粵辦發〔2022〕10號,以下簡稱《省整改方案》)要求,立行立改,舉一反三,扎實推動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截至2024年2月底,《省整改方案》涉及江門市的17項整改任務(包括江門市單列問題2項、全省典型案例1項、全省共性問題14項),已完成整改11項;剩余的6項整改任務中,應于2024年完成2項、2025年完成3項、涉及思想認識方面需長期堅持1項,均達到時序進度要求;督察期間交辦江門市的226件信訪案件已辦結225件,階段辦結1件。通過落實督察整改,著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一、全面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統籌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任務落實
(一)高度重視,全力推動整改。市委、市政府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來抓,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共同擔任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分別擔任市出海水道與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常務副組長,多次作出指示批示、開展實地調研督導。2023年,共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38次研究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定期召開調度會,通過“四不兩直”檢查等方式督導落實各項工作。
(二)壓實責任,實行清單管理。制定《江門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建立17項整改問題臺賬。對照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典型案例,全面審視、舉一反三,梳理形成自查問題清單。堅持清單制整改,逐一明確責任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實行拉條掛賬、督辦落實。
(三)調度督導,強化考核問效。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每月調度、預警提醒、督辦約談等工作機制。對推進緩慢或進度滯后的整改任務,向縣(市、區)黨委和政府發提醒函;對新會區、臺山市等部分鎮(街道)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對河流考核斷面水質監測不達標的鎮(街道)黨委書記約談50人次。將督察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各級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范圍,結合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責任制進行季度年度考核,做到以考促改、推動落實。
二、聚焦重點問題,精準發力、真改實改,推動整改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江門市緊盯單列問題(蓬江區荷塘鎮南格工業區和開平市蒼城鎮工業區污水治理、恩平地熱國家地質公園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以及全省典型問題(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治理),采取堅決有力整改措施,全力推動重點問題整改工作落地見效。
(一)堅持系統治污,強化工業集聚區水環境整治。一是按期完成蓬江區荷塘鎮南格工業區污水治理任務。完成南格工業區5.7公里污水管網建設和篁灣村污水治理工程,清拆非法煉制地溝油企業。統籌推進石龍圍水環境整治,水質已消除黑臭,整改工作已于2022年底完成。二是按期完成開平市蒼城鎮工業區尾水集中深度處理廠建設任務。項目建設規模為1萬噸/日,已于2022年底建成運行,新建約3公里工業污水管網。三是持續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2021年以來全市新增工業污水處理能力7.85萬噸/日。
(二)堅持標本兼治,系統推進恩平地熱國家地質公園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一是完善恩平地熱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恩平市嚴格按照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南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要求,制定了《廣東恩平地熱國家地質公園規劃(2021-2025)》,并向社會公開發布。二是加快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恩平市制定5個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方案,建立“一礦一工作專班”機制,統籌落實地質災害及安全隱患修復、水土保持、復綠等綜合治理。錦安、弘宇、中天礦山已完成生態修復工程和專家評估;飛蛾嶺、基隆礦山已完成生態修復工程,正進一步開展綠化提升工作,計劃在2024年底前完成。三是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開展全市自然保護地排查督導專項行動,梳理核查建設用地圖斑1146個,推進落實16個問題圖斑整改,加強各類自然保護地統一規范高效管理。
(三)堅持疏堵結合,高標準推進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
一是強化統籌領導。成立市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常務副組長;市紀委書記,分管河長制、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市檢察院檢察長任副組長。專門成立規劃建設、專項執法、干部監督問責三個工作專班,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責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
二是強化執法監管。出臺《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洗砂管理的實施意見》《江門市洗砂監管執法機制(試行)》等制度文件,建立聯合執法、“兩法銜接”等機制。全面加強新會區崖門水道、虎跳門水道等重點水域巡查監管執法,分別在崖門、虎跳門兩大口門設置水上攔截線,派出海巡船進行駐點值守,對進港載砂船舶開展全覆蓋檢查,共查處違反海事法規的涉砂船舶89艘;對61個持證碼頭建立砂料轉運單制度,每個碼頭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交通監控系統,強化砂石進出監管,建立砂石交易數據庫。深入開展非法洗海砂洗泥專項執法行動,2021年9月以來,全市共查處陸地洗砂場違規洗砂案件99宗,累計罰款541萬元;2023年11月,在省公安廳的部署指揮下,江門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跨區域的特大盜采海砂案件。
三是強化規范管理。建立陸地洗砂場合法類、整改類、關停類“三個清單”,對全部洗砂場各項審批手續進行再檢查再核定,分類推進整改落實。編制形成全市陸地洗砂場及海砂淡化場規劃布點,已建成3個海砂淡化場,設計年產量385萬噸,超額完成省下達的海砂淡化能力建設任務,并已滿足全市市場需求。
下一步,江門市將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堅持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扎實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縱深推進綠美江門生態建設,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廣東作出江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