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近日印發通知稱,將于8月至11月組織開展礦山安全標準實施情況抽檢工作。重點抽查礦用產品、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服務活動是否符合礦山安全標準相關技術要求。

在礦用產品方面,主要抽查產品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是否符合相關政策和標準;礦山企業是否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礦山企業及礦用產品生產維護廠家是否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等。
在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方面,主要抽查檢測檢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活動是否符合相關政策和標準;礦山安全評價機構開展服務時,安全評價項目組組成人員是否符合煤炭開采業或者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專職安全評價師專業能力配備標準要求;專職技術負責人和過程控制負責人是否按照標準的規定,加強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服務活動的技術管理和過程管理;是否違反有關標準規定,擅自更改或者簡化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服務活動的程序和相關內容。
在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方面,主要抽查鑒定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活動是否符合《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規范》等規定以及相關標準;煤礦設計階段是否按照地勘資料、瓦斯涌出量預測結果等綜合預測煤礦瓦斯等級;煤礦瓦斯鑒定指標的測點布置、測定方法、測量過程和取值是否符合規定;出現標準規定的情況是否按要求直接認定為突出煤層(巖層)和突出礦井;是否按規定編制鑒定報告;鑒定機構是否建立健全瓦斯等級鑒定工作質量管理體系,尤其對鑒定方法、指標測定、鑒定結論等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相關規定建立內部評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