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瀘州市江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瀘江經信函[2017]1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瀘州市江陽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20170111。
2.項目概況
2.3 項目規模: 1.脫硝改造:對#1、2鍋爐進行SCR系統提效改造,增加備用層催化劑及蒸汽吹灰器;對#1、2鍋爐加裝SNCR系統,將原液氨制備及儲存區改為尿素制備及儲存區。 2.脫硫改造:新建1座吸收塔作為二級塔。 3.電除塵改造:對#1、2鍋爐電除塵器擴容,就新加電場配置脈沖電源。 4.風機改造:風機系統采用引、增風機合并改造方案,更換風機、電機。
加入日期: 2017-01-12 截至日期: 2017-01-16
2.4 計劃工期: 146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 2017年03月
2.5 項目總投資: 21963.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 自籌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 21963.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3.2 申請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 3個(0至3個) 能源類分類項目業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 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 50%(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 2017年01月16日10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服務費 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 瀘州市江陽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瀘州市江陽區廣鳳路4號)。
5.2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 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督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
8.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四川瀘州川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瀘州市江陽區江北鎮
郵 編: 646007
聯 系 人: 彭先生
電 話: 0830-3628063
傳 真: 0830-3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