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海欣熱電聯產項目環評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概況
東營海欣熱力供應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份注冊成立,注冊資本五億元整,注冊地址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史口鎮煉化路3號,主要經營范圍是城市集中供熱。
東營海欣熱力供應有限公司擬在史口鎮生態化工循環經濟產業園內投資103305萬元建設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主要建設內容3×480t/h循環流化床鍋爐(兩運一備),配2×50MW背壓汽輪發電機組。項目建成后將替代區域內18家企業的31臺工業鍋爐(包括備用鍋爐,總噸位723t/h)和1臺采暖用小鍋爐(總噸位4.2t/h),實現區域集中供熱、減少大氣污染。
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要求,項目不位于自然保護區、水源地保護區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項目符合史口鎮土地利用規劃,已取得相關部門的選址意見。
二、擬建項目環境影響概述及污染防治措施要點
(1)廢氣:
擬建項目廢氣主要為鍋爐有組織廢氣,貯、輸煤系統產生的粉塵及氨區無組織廢氣。
工程同步配套建設低氮燃燒和SNCR脫硝系統(設計脫硝效率不小于50%)、電袋除塵器+濕式電除塵(設計綜合除塵效率不小于99.97%)和氨法脫硫系統(設計脫硫效率不小于98.3%),煙氣通過1座高150m的煙囪排放。鍋爐煙氣經脫硝、除塵、脫硫設施處理后,煙塵排放濃度4.19mg/m3,SO2排放濃度30.4mg/m3,NOX排放濃度50mg/m3。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2-2013)表2污染物濃度排放限值要求(SO2100mg/m3、NOX100mg/m3、煙塵2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滿足魯環發[2015]98號《關于加快推進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SO235mg/m3、NOX50mg/m3、煙塵5.0mg/m3)。擬建項目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21.8t/a,煙塵排放總量為30.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364.3t/a,汞及其化合物排放總量為24.2kg/a,氨排放總量為18.72t/a。
項目采用封閉式輸煤棧橋,各轉運點及輸煤系統、儲煤系統均為全封閉,并設置自動噴灑降塵,粉庫、灰庫及磨煤機室頂均設置布袋收塵器,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擬建項目粉塵無組織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項目脫硝還原劑液氨無組織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擬建項目生產廢水包括化學水處理車間酸堿廢水和反滲透濃水、脫硫廢水、含油廢水、鍋爐排污水和少量循環冷卻排污水,生產廢水分別經各類處理設施處理后排至回用水池回用于煤場噴淋、干灰加濕和輸煤系統沖洗等,僅少量清凈下水外排。職工生活污水經市政管網經市政管網排至史口鎮污水處理廠,經深度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標準要求后排入外排。
(3)固體廢物
擬建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灰渣、脫硫產生的副產物硫酸銨,全部外售綜合利用不外排。項目各類固廢均可得到妥善處理。
(4)噪聲
擬建項目主要噪聲源為風機、磨煤機、給水泵、機爐放空管瞬時排氣、發電機、汽輪機等,噪聲級一般在80~110dB(A)之間,通過采取消聲、減振及廠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結論要點
擬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項目選址符合東營區城市規劃要求;落實各項污染治理措施后,擬建項目滿足當地環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潔生產要求;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工程風險能夠有效控制;公眾支持項目建設。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的選址基本合理,建設是可行的。
四、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東營海欣熱力供應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史口鎮生態化工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聯 系 人:張瑞祥
聯系電話:0546-8285111轉6011
五、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環評機構名稱:山東海美儂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山東海美儂項目咨詢有限公司擁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格乙級資質,證書編號:國環評證乙 字第2452號;行業范圍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類別——化工石化醫藥、冶金機電、建材火電、社會區域、輕工紡織化纖。環境影響報告表類別——一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特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環評機構地址:濟南市工業南路100號楓潤大廈A1603
聯系人:孫炳彥
聯系電話:0531-81795818轉8032
郵箱:jn1608@126.com
郵編:250100
六、查閱本項目環評簡本方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東營海欣熱力供應有限公司(聯系人:張瑞祥,聯系電話:0546-8285111轉6011)將為公眾提供報告書簡本查詢、查閱服務。同時在擬建項目所在地周邊附近村莊進行關于本工程的公眾意見調查問卷的發送及征集工作。
公告發布單位:東營海欣熱力供應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