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預拌砂漿的推廣應用,減少施工現場攪拌砂漿,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減少粉塵污染,保護環境,根據國家《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279號)、《河南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駐馬店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3月24日印發了《駐馬店市預拌砂漿和使用管理規定》(駐政[2016]25號)現已正式發布實施。《規定》要求:市區建筑施工工地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必須使用預拌砂漿。對擅自現場攪拌砂漿的施工企業將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21號令依法進行處罰。
什么是預拌砂漿?
預拌砂漿是由專業化廠家生產的用于建設工程中的各種砂漿拌合物。
預拌砂漿的種類:
1、按形態劃分:濕拌砂漿和干混砂漿。
2、按使用范圍劃分:①普通砂漿(砌筑砂漿、抹灰砂漿、地面砂漿等)和 ②特種砂漿(防水砂漿、保溫砂漿、粘結砂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