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黑龍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國土資源部《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富裕縣國土資源局決定對富裕縣1個建筑用砂采礦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
一、 掛牌采礦權情況簡介
標段 標段名稱及坐落位置 出讓量萬m³) 出讓期限(截止日期) 礦種 起始價(萬元) 競買保證金(萬元) 競價階梯(萬元)
標1 富裕縣富裕牧場第四管理區訥富堤防17公里處距堤壩1000米 19 2016年12月31日 建筑用砂 121.41 121.41 2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買人。出讓的詳細資料及其它限制要求見出讓文件。
三、競買人報名時間:有意參加競買者應在2016年1月19日至1月28日持競買申請、個人身份證或企業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委托競買人持委托書)到富裕縣國土資源局辦理報名手續。
四、掛牌期限屆滿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的掛牌成交;在掛牌期屆滿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繼續報價的,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另行繳納。
六、競得人生產中涉及的道路、運輸、堆料占地等事宜,由競得人自行解決。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競得人自行承擔。
七、競買人按規定時間要求繳納保證金經審核確認后,方可參加掛牌活動。競買成功當場與縣國土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于10個工作日內繳齊采礦權價款,并辦理采礦登記及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上述規定期限,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放棄競買權、競得結果無效,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可以抵作采礦權出讓價款。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九、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事實、惡意串通、向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競得結果無效,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競得結果在掛牌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在國土資源部網站公布成交結果。
十一、有關時間安排
1、報名、繳納競買保證金時間:2016年1月19日至1月28日
2、掛牌報價時間:2016年1月29日至2月7日
戶名:富裕縣國土資源局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富裕縣支行
賬號:23001627750050504683
聯系人:陳志朋 富研科
聯系電話:0452-3139246
地址:富裕縣富裕鎮 中心路南段東側
富裕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