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和《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評函[2012]138號)要求的有關規定,為推進和規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的公眾參與,現將本項目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臨沂市周園塑業有限公司年產7000噸塑料顆粒項目。
建設地點: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工業園,東鄰臨沂市雙河工農具廠,西鄰生產路,南鄰臨沂市和美飼料公司、魯辰肉食加工廠,北鄰大程子河村用地。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工業園,總投資300萬元,占地面積9000平方米。本項目年產聚丙烯顆粒7000噸,以廢塑料編織袋為原料通過“破碎+清洗+甩干+熔融+擠塑+切粒”方法得到聚丙烯顆粒物。主要建設生產車間、倉庫等,同時配套建設廢氣、廢水等治理設施。項目勞動定員為30人,年生產2400h。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第三十八類“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中第15款“‘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和第28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項目,符合指導目錄要求。本項目位于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工業園內,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符合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城市總體規劃用地的要求。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治理措施的概況
1、廢氣
本項目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廢編織袋破碎時產生的粉塵,除雜過程產生粉塵和細纖維廢氣,熔融和擠塑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廢氣;無組織廢氣主要來自上料產生的粉塵和未收集的非甲烷總烴。
為滿足環保要求,本項目采用的廢氣治理措施主要有:
廢編織袋破碎時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能夠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新建企業大氣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排放速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除雜工序產生的粉塵和細纖維廢氣經旋風除塵+篩網回收箱+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能夠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新建企業大氣顆粒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要求。熔融擠塑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和燒網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水噴淋+臭氧UV高效光解氧化”設備處理后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排放濃度及速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限值。
在嚴格落實上述環保措施后,本項目廢氣可達標排放,經預測分析,項目投產后不會改變當地環境空氣功能區劃,對評價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2、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廢塑料清洗廢水、造粒冷卻水、噴淋廢水、車間地面沖洗水及職工生活污水。
本項目廢水經沉淀+氣浮+生態池處理后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標準》(GB/T18920-2002)標準和《山東省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綜合排放標準》(DB37/599-2006)重點保護區標準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在嚴格落實本次評價提出的各項防滲防腐及地下水保護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強化日常管理后,本項目對周邊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為破碎機、轉動篩、雙絞龍、水泵、風機等設備產生的噪聲,噪聲值在75~90dB之間,通過采取減振、隔聲等措施后,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4、固廢
本項目主要固體廢物為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除雜工序篩除的大中塊固體、旋風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沉淀池沉渣、氣浮池浮渣和生活垃圾。產生的固體廢物均為一般固廢,由當地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本項目一般固廢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以及其修改單要求,固體廢物均得到綜合利用和妥善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符合當地城市發展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離敏感目標較遠,工程廠址選擇較為合理,采用的工藝、設備較為先進,污染物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清潔生產和總量控制的要求。本項目在落實好本報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議的條件下,從環境方面分析其建設是可行的。
四、建設單位及其聯系方式
1、項目建設單位的名稱及其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臨沂市周園塑業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周良世
聯系電話:13905394595
地 址:臨沂市河東區湯河鎮工業園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評機構的名稱及其聯系方式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寧夏智誠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長城東路315號
聯系人:班艷斌
聯系電話:0591-6720005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件、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等方式提出意見。發表意見的公眾請注明發表日期、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根據需要反饋。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13日。
公告發布單位:臨沂市周園塑業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