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上海市寶山區的一家水泥廠日前收到環保部門一張117.6萬元的罰單,同時水泥廠也被迫提前關停調整。目前,水泥廠所在地不再粉塵滿天,周圍居民可以放心開窗了。
這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上海市依據按日連續處罰規定開出的首張逾百萬元罰單。
據了解,這家水泥廠在寶山區月浦盛橋地區“盤踞”多年,粉塵污染嚴重。作為區內重點污染源,這家水泥廠早已成為環保部門的重點監督對象。
“我們多次上門監督檢查,但最高也只能處以幾萬元罰款。”上海市寶山區環保局副局長、區環境監察支隊隊長李衛華告訴記者。水泥廠常以設施陳舊老化,或正在制定整改方案等理由搪塞,但卻一直未行動。
據上海市環保局有關人士介紹,新環保法是殺手锏,賦予了按日連續處罰、限產停產和查封扣押等嚴厲處罰,但粉塵無組織排放調查取證仍是難題。
1月中旬,寶山區環境監察隊與監測、污控等部門聯動,將水泥廠違法排污逮個正著,確定其違法基本事實,責令限期改正。然而,環境監察大隊在3月底核查時發現,工廠繼續進行粉塵無組織排放行為,于是再次送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水泥廠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2萬元。
依據新環保法,自通知書送達次日30天內,環境執法部門可以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核查,一旦查到,就按日連續處罰。
5月14日,寶山區環保局復查時發現,這家水泥廠已構成按日連續處罰的條件,監管部門對其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自責令改正文書送達之日的次日至再次發現違法行為之日止計算罰金,即處罰117.6萬元(4.2萬元×28日)。罰款金額從4萬元拖成百萬余元,水泥廠壓力倍增。最終,工廠決定5月底關停整改。
上海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余飛麟強調,罰款不是目的,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解決違法排污拒不改正問題。過去,對高額的治污設施運維費用來說,幾千、幾萬元的罰款好像“撓癢癢”。
“有些企業不懼怕罰款,因為一年到頭罰也不了幾次。但新環保法的按日連續處罰能罰到企業心疼,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這就是威懾。”余飛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