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漣鋼振興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興公司”)系漣鋼集團的下屬子公司。2011年,建成年處理10萬t/a瓦斯泥/灰選鐵尾渣和煉鐵高爐布袋除塵灰回收次氧化鋅工程,現有工程年產次氧化鋅9910噸。現有工程主要分為兩個系統:一是瓦斯灰和布袋灰“浮選-重選-磁選”回收鐵、碳;二是瓦斯灰和布袋灰尾泥(富鋅灰)、外購含鋅物料回轉窯(2臺φ2.5×38米)進行次氧化鋅回收。
漣鋼于2013年新上一條2300M大高爐,高爐產生的布袋除塵灰遠遠大于振興公司現有次氧化鋅生產線的消耗量,振興公司雖然已投產兩條次氧化鋅生產線,但其產能與原料消耗無法全部滿足自產高爐瓦斯灰選鐵選碳后的瓦斯尾泥產量,此外,現有次氧化鋅系統窯頭收塵系統不完善,回轉窯產生的水淬渣目前未得到綜合利用。因此,漣鋼振興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擬在現有廠區內投資6500萬元實施高爐瓦斯灰、布袋除塵灰梯級提鋅改擴建項目,占地面積24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擴建一條3.5m×54m次氧化鋅生產線、新建次氧化鋅尾渣選鐵生產線、改造現有兩條次氧化鋅生產線窯頭的收塵系統。
進行改擴建后,振興公司年處理含鋅物料20萬噸,年產次氧化鋅20401.33噸。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⑴施工期主要環境問題
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施工期的主要環境問題為:
①工程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動力式的施工機械作業,施工現場挖掘、混凝土現場澆注、裝卸、運輸等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同時作業時,各類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源強聲級80~105dB(A),聲級較高。
②生產廢水:施工期生產廢水來源于洗砂和混凝土養護等。
生活污水:主要來自建筑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
③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揚塵、以及施工機械產生的燃油廢氣。
④施工期固體廢物主要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
⑵營運期主要環境問題
根據工程分析,營運期的主要環境問題為:
①營運期大氣污染源:本項目廢氣來源主要為回轉窯煙氣、出渣口廢氣、包裝工序粉塵、原料系統粉塵;
②營運期水污染源:營運期生產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主要外排廢水是員工生活污水;
③營運期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噪聲和運輸車輛噪聲;
④營運期固體廢物:主要是窯渣選鐵后尾渣和生活垃圾。
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⑴施工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環境空氣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城市揚塵污染管理的有關要求,在施工場地邊界建設臨時圍墻,運輸車輛采用加蓋專用車輛,選擇水泥攪拌車,對散落的泥土及時清掃。
噪聲防治措施:合理布置高噪聲的施工設備,選用低噪聲的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夜間進行高噪聲作業。
水環境影響防治措施:在施工場地建設臨時導流溝,將暴雨徑流引至雨水管網排放,建立臨時蓄水池和循環水池,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量。
固體廢物影響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合理消納,對產生的建筑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暫存,施工單位不準將各種固體廢物隨意丟棄和排放。
⑵運營期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廢水治理措施
生產廢水防治措施:分別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防治措施:采用化糞池+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達標外排至漣水。
②廢氣治理措施
窯尾煙氣:水冷重力沉降+低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石灰濕法脫硫處理后經40m高煙囪排放;
窯頭煙塵:負壓收塵+旋風除塵器+15m高排氣筒(3套);
原料系統粉塵:加強通風;
包裝工序粉塵:采用密閉式包裝機,并配套抽風除塵設施。
③噪聲治理措施
項目機械運行等產生的噪聲采用隔聲、減振后可達到相應的標準值;交通噪聲主要是產品運輸車輛產生,由于沿途有居民點,需要控制運輸時間,晝間可以運輸,減少汽車鳴笛。夜間不運輸,確保交通噪聲不擾民。
④固廢治理措施
項目固體廢物分為兩類,即生產性固廢和生活垃圾。生產固廢均有相應的處理處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集中處置。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1)環境控制質量現狀
婁底市婁底八小監測點大氣常規監測點2015年2月SO2、NO2和PM10日均濃度均未超標。
2015年5月28日至6月3日連續七天對恩口村居民點、廠區內擬建地和東來村居民點三個點位進行了鉛和砷的實測。根據現狀監測結果顯示,監測期間,監測點位的監測因子鉛和砷均滿足相關標準(鉛日均值:0.0007mg/m3;砷日均值0.003mg/m3)的要求。
(2)地表水水環境質量現狀
紅衛壩斷面:2014年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汞、揮發酚、糞大腸菌群超標,超標率分別為8.3%、8.3%、8.3%、8.3%、8.3%、100%,最大超標倍數分別為0.3、0.98、0.2、0.46、7。超標時段主要為秋、冬季,為漣水枯水期,漣水流量較小,導致污染因子超標;同時漣水周邊污水管網沒有鋪設到位,居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漣水河亦導致污染因子的超標。其余各監測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Ⅱ類標準。
江龍灘斷面: 2014年超標因子為氨氮、氟化物、糞大腸菌群,超標率分別為33.3%、8.3%、83.3%,超標倍數分別為3.65、0.084、1.8。超標污染物因子大部分集中在冬季,為漣水枯水期,漣水流量較小,導致污染因子超標;同時漣水周邊污水管網沒有鋪設到位,居民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漣水河亦導致污染因子的超標。其余各監測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
2015年5月28日至5月30日連續三天對漣水項目排污口下游500m斷面水質進行了實測,根據現狀監測結果顯示,監測期間,漣水項目排污口下游500m斷面處被監測因子均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Ⅲ類標準。
(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2015年5月28日至5月29日連續兩天對東北面曹家村、西面恩口村、西南東來村居民的水井三個點位進行了地下水實測。監測及評價結果表明:監測期間,所有監測點位各監測因子均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93)Ⅲ類標準。
(4)聲環境質量現狀
本次環評收集了婁底市環境監測站2014年5月27日和5月28日項目區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監測期間,振興公司廠界東、西晝間噪聲監測值未超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廠界北晝間噪聲監測值未超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4a類標準,夜間均超標;廠界南晝、夜間噪聲監測值均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廠界噪聲超標原因主要是振興公司位于漣鋼工業區,外界噪聲源較多,影響較大,噪聲超標不擾民。
(5)土壤、底泥質量現狀
2015年5月28-29日對廠區土壤和漣鋼排污口下游500m處底泥兩個監測點的實測結果顯示,除底泥中鉛、鋅、汞和土壤中鎘外,各監測點位被監測因子均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準。底泥中鋅超標0.704倍、鎘超標9倍、鉛超標0.18倍;土壤中鎘超標90.2倍,超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評價區內礦產資源豐富,受機械加工、鋼鐵企業和原來本底影響所致。
2、營運期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結論
(1)廢氣影響預測與環保措施
回轉窯窯尾煙氣采用水冷重力沉降+低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石灰濕法脫硫處理后經40m高煙囪排放,能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窯頭煙塵采用負壓+旋風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能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二級標準;原料系統的無組織粉塵加強管理和通風等措施,包裝工序粉塵,采用密閉式包裝機,并配套抽風除塵設施,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因此,廢氣經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2)廢水影響與環保措施
項目生產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脫硫廢水收集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上述廢水經處理后全部能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 19923-2005)中相關標準要求。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和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裝之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由漣鋼下水管道和排污口,最終排入漣水河。廢水排放量小,污染物簡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因此,項目廢水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環保措施可行。
(3)固體廢物影響與環保措施
項目產生的粗煙塵為危險固廢,收集后返回回轉窯原料配料系統;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窯渣選鐵尾渣和脫硫渣屬于一般工業固廢,由專門單位回收綜合利用。經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能達到《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中相關要求,一般固廢處理能達到《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中相關要求,固廢經上述處理措施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措施可行。
(4)噪聲影響與環保措施
工程主要噪聲設備為磁選機、螺旋分級機、球磨機、破碎機、空壓機、皮帶輸送機、風機和泵類等,噪聲值在 70~105dB(A)之間,擬采取的降噪措施如基礎設置襯墊,使之與建筑結構隔開;風機的進出口加裝消音器;高噪聲設備設置隔音機房;操作間做吸音、隔音處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確保噪聲不擾民。
(3)環保政策可行分析結論
⑴ 產業政策分析結論
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項目屬于鼓勵類中第八項:鋼鐵中第13條冶金固體廢棄物(含冶金礦山廢石、尾礦,鋼鐵廠產生的各類塵、泥、渣、鐵皮等)綜合利用先進工藝技術、第九項:有色金屬中第3條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赤泥及其它冶煉廢渣綜合利用、第三十八項: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中第27項:尾礦、廢渣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
根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本項目使用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均不屬于《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中所列內容。
因此,本項目建設國家產業政策。
⑵ 相關規劃符合性
項目的建設符合《湖南省有色金屬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有色金屬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11]34號)的要求。
⑶總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結論
項目總平面布置在符合工藝、建筑、衛生、防火、勞動保護、交通運輸、節約用地等要求的同時,充分利用現有廠區內進行布局和建設,力求做到功能分區明確,工藝流程合理,運輸線路便捷,做到安全生產、管理方便、造型協調,并考慮本期與發展相結合、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總體來說,平面布置相對合理。
(4)清潔生產與總量控制結論
⑴清潔生產
根據《漣鋼振興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報告》(2014年12月),振興公司12項定量評價指標中,6項達行業先進水平,6項為行業一般水平。14項定性指標中,有8項為較好水平,有5項為一般水平,有1項為不符合。總體來看:企業采用先進組合工藝,廢物最大程度回收利用。但回轉窯煉鋅系統定性指標大部分為行業一般水平,企業清潔生產定性水平為行業一般水平。需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
⑵總量控制
項目所有污染物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結合振興公司已有的總量指標,擴建工程完成后,振興公司需申請總量NH3-N0.05t/a、SO257.89t/a、NO223.92t/a、塵中Pb0.0352t/a、塵中As0.0108t/a和塵中Cd0.109t/a。
(5)評價總結論
漣鋼振興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高爐瓦斯灰、布袋除塵灰梯級提鋅改擴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選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廢氣和廢水可以做到達標排放,噪聲不擾民,固廢可以得到安全有效的處置;項目的建設和營運不會影響周邊環境功能規劃要求,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區域經濟的發展,能夠促進婁底市城市的建設。
綜上所述,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在所選地建設是可行的。
三、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查閱簡本的起止時間:2015年7月24日至8月6日
四、征求公眾參與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請簡要說明原因
五、征求公眾參與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信件或者E-mail對本項目提出意見或者建議。
1、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漣鋼振興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13907381728
2、承擔環評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731-89838632 153956252@qq.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
自網站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