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電子分會經多年艱苦努力,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我行業發展現狀、存在困難及未來發展趨勢 ,竭盡所能為行業內各相關單位爭取到應有的財政支持。2015年6月25日,《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終于出臺,并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綜合利用的相關優惠政策列入其中。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我分會特別提醒企業以下幾點:
1、關注綜合利用產品的加工方式。附件3.3 “經冶煉、提純生產的金屬及合金(不包括鐵及鐵合金)”、3.4 “經冶煉、提純或化合生產的金屬、合金及金屬化合物(不包括鐵及鐵合金)”,以上兩條政策所提及的可享受優惠政策的加工方式不僅限于化學方法,經提純(物理方法)生產的方式也列入其中,即物理破碎同樣可享受稅收優惠。
2、關注煉鋼爐料的相關要求。附件3.5中提出需遵守以下規定:煉鋼爐料符合《廢鋼鐵》(GB4223-2004)規定的技術要求,煉鋼爐料的銷售對象應為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范條件》或《鑄造行業準入條件》并公告的鋼鐵企業或鑄造企業。
3、關注“冶煉”一詞的界定范圍。該文件備注中的概念和定義是:“冶煉”,是指通過焙燒、熔煉、電解以及使用化學藥劑等方法把原料中的金屬提取出來,減少金屬中所含的雜質或增加金屬中某種成分,煉成所需要的金屬。冶煉包括火法冶煉、濕法提取或電化學沉積。
4、及時與地方稅務部門溝通,盡早獲得稅收優惠資質。若在爭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遇到資質認定等方面難以溝通或無法確認等問題,可將相關材料匯總報與分會,分會將及時向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等相關主管部門匯報情況以協助各相關單位盡快解決資質認定的問題,享受優惠政策。
望以上幾點能夠引起相關單位的重視,保障順利享受到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優惠這一利好政策。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