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受內蒙古國電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對內蒙古國電興安熱電2×340MW供熱機組工程項目第四批輔機設備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公告如下: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國電興安熱電2×340MW機組工程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能源【2009】1829號文件核準。招標人為內蒙古國電興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輔機設備組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內蒙古國電興安熱電2×340MW供熱機組工程位于內蒙古興安盟烏蘭浩特市。電廠建設廠址位于烏蘭浩特市區西北約2.0KM處,廠址東北緊鄰白阿鐵路。西北緊靠省級大通道。
三、招標內容
詳見附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復印件或等同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書及年檢記錄
7、生產制造招標設備所需生產許可證(同時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等證明資料。
8、投標人須在最近五年內具有設計、生產過相同或相似標的物設備四臺(包含四臺)以上并成功商業運行三年及以上業績,投標人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業績的有效證明:包括合同、用戶反饋意見。(同時帶合同原件、用戶反饋意見原件)
9、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10、特種設備(閥門、起重設備、壓力容器、補償器)必須提供特種設備設計、制造資格許可證。
11、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的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1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
13、代理商不得參與投標。
14、特殊消防系統除具備以上資質外同時必須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提供以上資質復印件(授權書除外)加蓋單位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
所有報名單位必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副本原件、合同、用戶反饋意見。(原件現場查驗后即退還投標人,復印件概不退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安排:
1、公告時間: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1日。
2、報名及資格審查、售標書時間:2011年6月15日---2011年6月21日(節假日除外)。
3、地點: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麗山湖渡假村3號貴賓樓)。
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六、開標
1、投標文件的遞交:所有的投標文件須于2011年7月5日上午9:00-10:30(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麗山湖渡假村3號貴賓樓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不接受郵寄方式提交投標文件。
2、開標時間:2011年7月5日上午10:30(北京時間)
地點: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麗山湖渡假村3號貴賓樓一樓會議室。
七、投標保證金:所有投標都必須附有投標保證金,金額不少于投標金額的2%(百分之二),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證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電匯)。
八、如果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聯系。
商務聯系人:苗青、劉雅晶 聯系電話:0471-3603667、3603626
技術聯系人:郭二明 聯系電話:13644843693、0471-6226623
附表:
標段 設備名稱 數量 供貨時間 付款比例 標書費(元)
1 活化振動給煤機 4臺 2011.10.20 1:2:3:3:1 1500
2 特殊消防系統 2011.10.20 1:2:3:3:1 1500
3 熱網加熱器 4臺 2011.8.15 1:2:3:3:1 1800
4 熱網循環水泵 4臺 2011.9.20 1:2:3:3:1 1500
注:以上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
內蒙古聚能招標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