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消息,山西省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的井工煤礦必須按規定實現雙回路供電,并配備可隨時啟用的應急電源。煤與瓦斯突出煤礦、高瓦斯煤礦或安全出口均為立井的煤礦于2026年6月底前配置完成。 煤礦采用雙回路供電系統提升了供電安全性、可靠性,為安全生產工作夯實了一定基礎。但近年來,仍有突發情況導致全礦井停電停風,極易形成事故風險隱患。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近期發出《關于推進全省煤礦配置應急電源的通知》,要求煤礦配備可隨時啟用的應急電源。應急電源可以保障在雙回路突發停電情況下,為煤礦通風、排水、立井人員提升系統提供電力,確保井下人員安全撤離,提升煤礦應對突發事件的安全保障能力。 應急電源必須在雙回路斷電后迅速切入,并保證雙回路斷電后主要通風機在10分鐘內、其他設備在20分鐘內正常啟動和運行。應急電源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煤礦企業應每天安排人員進行巡檢,每10天至少進行一次啟動和運行試驗,每半年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和切換裝置的切換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