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四川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立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激勵機制,推動形成省、市、縣共同參與戰略找礦行動的聯動格局。
激勵機制主要包括改革收益分配方式、合理確定分享比例、明確細化操作流程三部分。
改革收益分配方式方面,按照“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礦業權出讓收益除中央分享40%外,將地方分享60%部分,從原有的“省、市、縣固定分享比例”調整為“分享比例與基礎階段找礦項目投入掛鉤”,明確找礦項目省級全額、市縣全額、省與市縣同比例三種出資方式,在規范管理的同時,充分調動各級政府投入找礦的積極性。
合理確定分享比例方面,《通知》明確,統籌兼顧維持省、市、縣財力格局基本穩定和財力下沉市縣的政策導向,將礦業權出讓收益的10%作為激勵空間,并在分享比例上向市縣和民族地區傾斜,將更多的收益留給地方。礦業權出讓收益實現時,礦業權對應找礦項目,市縣全額出資的,較不出資多分享10%;市縣出資一半的,較不出資多分享5%。
明確細化操作流程方面,《通知》提出,以礦業權出讓權限和找礦項目出資主體為基礎,明確謀劃找礦項目、確定投入方案、組織項目實施、開展礦權出讓、分享出讓收益等礦產資源勘查出讓全流程操作細則,并明確新分享比例從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激勵機制的建立,有望改變以往市縣戰略找礦“零投入”情形。據初步統計,目前已有11個市縣自愿出資1.6億元(2024年—2025年),用于實施28個戰略找礦項目。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調整四川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比例的通知? ?
各市(州)、擴權縣財政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各市(州)稅務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時關于“要強化戰略性礦產資源等生產供應,打造保障國家重要初級產品供給戰略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戰略性礦產找礦行動有關決策部署,推動建立省、市、縣共同參與的找礦投入機制,經報省政府同意,調整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比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礦業權出讓收益分享比例
按照“誰出資、誰受益”的原則,除中央分享礦業權出讓收益40%外,我省礦業權出讓收益60%部分省與市縣分享比例與基礎階段找礦投入掛鉤。具體分享比例為:
(一)省級全額出資。一般地區省級分享35%,市(州)、擴權縣分享25%;民族地區省級分享15%,市(州)、擴權縣分享45%。
(二)省與市縣同比例出資。一般地區省級分享30%,市(州)、擴權縣分享30%;民族地區省級分享10%,市(州)、擴權縣分享50%。
(三)市縣全額出資。一般地區省級分享25%,市(州)、擴權縣分享35%;民族地區省級分享5%,市(州)、擴權縣分享55%(詳見附件)。
二、具體事項
(一)自2024年7月1日起,礦業權人繳納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省與市縣按上述分享比例執行。
(二)部級、省級出讓登記礦種。由自然資源廳、財政廳草擬省(部)級出讓登記礦種基礎調查階段項目清單,定期征求各市(州)出資意向,并根據市縣實際出資情況,形成市縣投入清單,印發市縣并抄送四川省稅務局。
納入市縣投入清單的,按照省與市縣同比例出資或市縣全額出資形成的礦業權分享礦業權出讓收益。未納入市縣投入清單的,按照省級全額出資形成的礦業權分享礦業權出讓收益。
(三)市級、縣級出讓登記礦種。省級地質勘查項目有投入的,由自然資源廳、財政廳梳理形成省級投入清單,印發市縣并抄送四川省稅務局。
納入省級投入清單的,按照省級全額出資或省與市縣同比例出資形成的礦業權分享礦業權出讓收益。未納入省級投入清單的,按照市縣全額出資形成的礦業權分享礦業權出讓收益。
(四)省級全額出資、省與市縣同比例出資的項目,由自然資源廳組織實施。市縣全額出資的項目,由市縣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廳負責技術指導。
(五)基礎調查階段項目驗收達到設置礦業權條件的,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礦業權出讓權限,編入各級礦業權出讓計劃,有序推進礦業權出讓工作。
礦業權出讓后,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向稅務部門推送費源信息時,應注明礦業權基礎調查階段投入方式、分享比例等內容。
(六)省與市縣同比例出資、市縣全額出資的基礎調查階段項目,市縣之間的出資協議和對應的礦業權出讓收益使用方案,由相關市縣根據實際出資情況自行協商確定。
(七)本通知施行后,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