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山西省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持續推動尾礦庫閉庫銷號工作,2024年年底前現有的5座尾礦庫“頭頂庫”必須全部銷號。 這5座“頭頂庫”分別為: 山西寶山礦業有限公司小地溝尾礦庫 聞喜縣金川礦業有限公司元家溝尾礦庫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大同晉銀礦業有限公司選礦廠尾礦庫 山西宏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澤水溝東溝尾礦庫 山西古冶實業集團嵐縣鑫昇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南溝尾礦庫 “頭頂庫” 是指下游1公里左右有居民或重要設施的尾礦庫。其危險程度較高,易引發生產事故,一旦潰壩,將直接威脅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及重要設施安全。 為確保按期完成“頭頂庫”閉庫銷號任務,省安委辦督促相關市安委會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責任到人,倒排工期,確保按期保質實現“清零”目標。 按照《方案》,我省還將推動已運行到最終標高或者不再進行排尾作業、停用時間超過3年和沒有生產經營主體的尾礦庫實施閉庫治理工程;2025年年底前,推動黃河流域3公里范圍內的2座尾礦庫實施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