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來賓市興賓區良塘鎮八仙巖石灰巖礦區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掛牌出讓,該礦區推斷資源量3807.39萬噸,年產能600萬噸,開采年限為5.4年,起始價為7877.88萬元人民幣。礦區位于廣西來賓市興賓區城區北西315°方向,距離約14.0km處,行政區域隸屬良塘鎮管轄,礦區有約2km鄉村公路連接來賓-七洞柏油公路,交通條件較為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該采礦權為“凈礦”出讓,原礦權人礦區范圍內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其他輔助設施、機器設備、車輛、電子設備及其他資產等礦山所屬的資產價值7158.6882萬元、土地租賃等費用1778.0137萬元、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45.69萬元。競得人需額外支付不低于采礦權出讓成交價的10%專項投入鄉村振興工作。

來賓市2024年第一期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來賓公共礦出告〔2024〕01號
一、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1.出讓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2.生產規模:礦石量600萬噸/年。
3.礦區面積:0.4936平方公里;
4.開采標高:+236.62m 至+100.0m;
5.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6.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7.出讓年限:礦山開采年限為5.4年,考慮礦山基建期0.6年(7個月),則礦山總服務年限為6年,即出讓年限為6年。自出讓方向受讓方頒發的《采礦許可證》載明的有效期起始之日開始計算。該礦山已列入來賓市2023年度采礦權出讓計劃內。
8.經估算,截至2022年9月18日,擬設礦區范圍內+236.62m~+100.00m標高段保有推斷資源量3807.39萬噸(1458.77萬m³),扣除預留安全邊坡推斷資源量371.31萬噸(142.26萬m³)后,可采的推斷資源量為3436.08萬噸(1316.51萬m³)。
9.掛牌起始價:來賓市興賓區良塘鎮八仙巖石灰巖礦采礦權掛牌起始價為7877.88萬元人民幣。
二、其他費用
1.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不參與掛牌競價):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45.69萬元,為采礦權地質勘查、編寫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等費用,列入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成本,由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次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匯入來賓市興賓區自然資源局指定賬戶。
2.原有礦區范圍的資產、礦區范圍土地租賃費、青苗補償費、墳墓搬遷費(不參與掛牌競價):來賓市興賓區良塘鎮八仙巖石灰巖礦采礦權為“凈礦”出讓。
擬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涉及的原有的來賓市浙建礦業有限公司長排山采石場、廣西來賓市榮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良塘鄉山豬弄石灰巖礦、來賓市銀嶺礦業有限公司八仙巖采石場等3個采礦權的資產(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輔助設施、機器設備、車輛、電子設備、其他資產)我局已組織評估完成,評估資產價值合計為7158.6882萬元(其中:來賓市浙建礦業有限公司長排山采石場為4109.9477萬元、廣西來賓市榮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良塘鄉山豬弄石灰巖礦資產價值為1062.3782萬元、來賓市銀嶺礦業有限公司八仙巖采石場資產價值為1986.3623萬元)。
整治整合的礦區范圍或影響范圍內的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補償問題已由興賓區良塘鎮人民政府與相關權屬人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為:土地租賃費1563.4373萬元、青苗補償費24.4020萬元、墳墓搬遷費15萬元、征地工作經費175.1744萬元,共計1778.0137萬元。以上費用由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并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后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匯入興賓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賬戶。原有礦區范圍的資產、土地租賃費和采礦權出讓前期工作經費不參與競價。
礦業權收益繳納方式:根據《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第十二條規定,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涉及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為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均攤征收年限為20%,每期具體繳款時間及金額在出讓合同中確定,(30日內向稅務部門繳納)。
三、掛牌時間
(二)提交競買申請時間。2024年1月26日上午9時00分至2024年3月8日下午16時30分。
(三)掛牌報價時間。2024年2月27日9時00分至2024年3月12日11時00分。
(四)延時競價詢問時間。
2024年3月12日11時00分—11時04分,共計4分鐘(競買申請人須在掛牌報價時間內進行一次有效報價后,方可獲得網上限時競價詢問資格)。
四、助推鄉村振興有關要求
為有效推進“凈礦”出讓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競得人需額外支付不低于采礦權出讓成交價的10%專項投入鄉村振興工作,具體實施方案由競得企業在礦山正常生產后商資源所在地的良塘鎮制定專項投入助推鄉村振興、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的實施方案,報興賓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并由興賓區人民政府監督方案的實施,競得人若不按照批復的方案實施,視為違約責任,出讓機關有權取消礦權競得人資格,依法收回礦權。
五、用地、用林指標承諾
(一)興賓區良塘鎮八仙巖石灰巖礦項目位于興賓區良塘鎮境內,擬出讓礦區面積為0.5097平方公里(740.238畝),良塘鎮政府承諾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土地流轉轉租交付工作。
(二)擬出讓礦區面積為0.5097平方公里(740.238畝),范圍內無公益林。為根據礦山開采用地需要提前完成林地指標調整,逐年根據礦山采礦生產需要解決用地用林指標,并協助競得人優先辦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續等工作。在未取得指標之前,競得人不能違法違規用地用林。競得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續產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