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哈密市金龍山金礦普查等8個
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新礦探告字〔2022〕14號)
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新疆哈密市金龍山金礦普查等8個探礦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探礦權基本信息
(一)勘查礦種:金、銅、鐵、螢石等。
(二)首設出讓期限:5年,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
(三)出讓探礦權名稱、面積、拐點坐標、掛牌起始價、增價幅度等基本情況(見附件1)
二、出讓組織基本信息
出 讓 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地 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金銀路56號
網 址:(http://zrzyt.xinjiang.gov.cn/)
交易平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
交易中心地 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準噶爾街299號益民大廈
網 址: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本次探礦權出讓方式為網上掛牌
(一)公告時間: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20日。
(二)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3日10:00(北京時間,下同)至2023年1月20日18:00止。
(三)掛牌競價時間:2023年1月28日10:00至2023年2月8日11:00止。延時競價時間:2023年2月8日11:00開始。競買人持 CA 數字證書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競價。
(四)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按照辦事指南和“操作手冊”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
(五)報名材料
1.競買人一般情況表(附件2),上傳“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截圖;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加蓋公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3.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3);
4.保函或保證金(原件彩色掃描件)。
(六)資格確認
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交易中心在線進行資格審查。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交易中心出具《競買資格確認書》,意向競買人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
五、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探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三)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網上掛牌成交后,網上交易系統確定競得候選人。競得候選人按照系統提示即時與交易平臺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并按自治區發改委《關于規范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新發改服價〔2020〕578號)規定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相關費用。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10個工作日。
六、簽訂出讓合同、辦理探礦權登記
(一)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候選人在公示結束后3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見附件4)。
(二)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受讓人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探礦權登記。
(三)違約責任。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內簽訂出讓合同,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向出讓方支付探礦權成交價10%的違約金。
七、注意事項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參與競買人同意并認可本次公告的《探礦權出讓合同》及《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在成為競得人后,同意按該文本簽訂相關文件。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探礦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三)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四)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瀏覽器。
(五)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六)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勘查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