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一批不合格銅礦砂從嘉興口岸退運出境,這是杭州海關今年以來首次退運環保項目不合格銅礦砂。
看到這批銅礦砂順利退運出境,想起這幾個月國內客戶與外方來回交涉的過程,代理該批貨物進口的浙江興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報關部經理范黎婷長長松了一口氣。“該批貨物品質確實不達標。我們的國內客戶拿著海關出具的《檢驗證書》,最終在與外方的商務談判中獲得了勝利。”范黎婷說。

今年5月上旬,該48.2噸銅礦砂從國外進口,經檢驗,檢出有害元素“氟(F)”含量嚴重超標,達不到我國相關強制標準要求。“海關第一時間告知了我們檢驗結果,國內客戶也第一時間與外方進行了溝通。”說到當時的情況,范黎婷還是記憶猶新,“國外發貨人遲遲不肯承認貨物有瑕疵,要求必須根據行政復議結果才能退運退款。但貨款已經結清,外方的態度讓國內客戶對成功維權感到擔憂,很著急。”

為了對外維權,代理公司和國內客戶向杭州海關法規部門咨詢行政復議的途徑。考慮到行政復議的時間長、成本高且復議不具有終局性,海關關員針對企業的根本訴求,建議由現場海關啟動“楓橋經驗”化解程序助企維權。杭州海關所屬嘉興海關主動上門,向企業解釋銅礦砂監管的相關規定,積極為企業量身定策,建議企業考慮復驗程序,憑復驗結果索賠,縮短維權周期。
在海關的指導下,國內客戶再次與國外發貨人進行談判,最終達成“如果復驗結果仍超標就賠款”的方案。該企業當即向海關提出復驗申請。嘉興海關審核同意后,立即成立復驗小組,確定復驗方法和流程,聯系企業負責人到場參與,并對復驗全程錄證。經復驗,該批貨物有害元素“氟(F)”含量仍嚴重超標。嘉興海關根據檢驗結果出具《檢驗證書》,并對該批貨物依法責令退運。

“執法的天平不能傾斜。這批貨物經檢驗不合格,不符合我國相關強制標準的要求,依法責令退運是海關的職責所在。為保護企業合法權利和正當利益,我們積極指導企業進行維權,依據有力的檢驗證據去跟外方談判、索賠,最終化解了矛盾。”嘉興海關復驗小組組長許杰說。
今年以來,全球貿易形勢嚴峻復雜,外貿企業生存壓力增大。杭州海關積極落實海關總署促進外貿保穩提質十條措施,全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密切關注企業在對外維權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構建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一企一策助力企業維權,將矛盾爭議化解在初期,化解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