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按照《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鄭政文〔2017〕223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將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為紅色預警,于1月19日0時啟動I級響應。
通知在強制性應急措施中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氣Ⅰ級響應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清單,工業企業采取“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整條生產線停產)措施。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產(經市政府批準,保民生的除外)。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據鄭州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空氣質量預報會商結果和近期空氣質量監測情況,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自1月12日開始,預計將持續至1月23日,15日、16日、17日連續3天均為嚴重污染,今后幾天仍將是重度污染或嚴重污染。按照《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鄭政文〔2017〕223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將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為紅色預警,于1月19日0時啟動I級響應。
各部門落實《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I級響應措施
建議性應急措施。
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強制性應急措施。
(1)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全市停止建筑工地室外電焊、噴涂、粉刷等作業,施工工地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建筑拆遷(拆除)施工、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應急搶險、保障民生工程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除外),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牽頭單位:市城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交通委、市城管委、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重點項目辦、市征收辦。
加強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負責國省干線和高速公路建設工地停工監管檢查。
牽頭單位:市交通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污源減排措施。
?、僭黾訉χ攸c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重點污染源實施駐廠監管,對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②按照重污染天氣Ⅰ級響應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清單,工業企業采取“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整條生產線停產)措施。
磨料磨具和石料行業停產;礦山開采、礦石破碎企業(設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產(經市政府批準,保民生的除外)。
所有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工序停產(RTO處理工藝,污染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文件要求的工序除外)。
燃煤鍋爐(超低排放除外,經市政府批準,保民生的除外)、煤氣發生爐、燃煤窯爐等涉煤工序停產;鑄造行業電爐、天然氣爐停產;生物質燃料鍋爐停產(經市政府批準,保民生的除外)。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移動源減排措施。
?、偃袑嵭薪ㄖ?、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環保局。
?、谥鞒菂^實行大型貨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具體方案以公告為準)。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環保局。
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禁燒辦。
全市鋼鐵、有色、電力、化工、食品加工(含飲料、啤酒)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涉及民生、生鮮物資、冷鏈配送以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除外);物流批發重點用車企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運輸車輛不允許進出廠區。
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市商務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