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暫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規范建筑垃圾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秩序,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并培育行業骨干企業,促使產業鏈相關環節的整合。 以上文件是工信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制定的。 《規范條件》要求,鼓勵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進行拆遷、運輸、處置和產品應用等產業鏈相關環節的整合,以資源化利用為主線,提高產業集中度,加速工業化發展。 為了鼓勵規模化生產,兩部委還對準入企業的生產規模提出了硬性要求。《規范條件》提出,大型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年化項目處置生產能力不低于100萬噸,中型不低于50萬噸,小型不低于25噸。 數據顯示,目前建筑垃圾的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隨著房地產業的持續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建筑物新建和重建,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會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