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個舊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根據中共個舊市委、個舊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個舊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方案》的通知,以及個舊市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個舊市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企業入園規定》的通知,結合個舊市南(卡房)、北(大屯)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建設進度,現對個舊市選礦企業入駐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入駐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應當符合《個舊市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企業入園規定》規定的入園條件。
2入駐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南部園區按20萬元/畝標準收取土地及場地建設費用;
北部園區按26萬元/畝標準收取土地及場地建設費用;
尾礦排尾費用按18元/噸標準收?。ㄎ驳V干重)。
水費、電費及園區管理費用按照《個舊市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企業入園規定》執行。
3入駐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享受省級園區和國家、地方規定的優惠政策。
選礦園區管委會對企業入園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按央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執行5年(2017年—2021年)。
4申請入駐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必須于2017年6月底前簽訂入園合同。
逾期不簽訂入園合同的,同時又無尾礦設施,或尾礦設施不完善并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環境保護目標和治理任務等,采取責令停止生產等措施進行整治。
5入駐南部(卡房)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必須于2017年6月30底前入駐開工,2018年6月底前竣工投產;
入駐北部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的選礦企業,必須于2017年9月底前入駐開工,2018年9月底前竣工投產。
6南北選礦試驗示范工業園區建成后,將依法加強事中和事后監管,采取監察和監測聯動的方式,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