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生態淄博建設第十六次調度會議通報的長期未得到有效解決的環保重點問題,由市委、市政府兩個督查室聯合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水利與漁業局等部門組成調查組,對部分環保重點問題進行實地調查。 三個“百日行動”督查組針對督查區縣存在的環保重點問題也同步展開調查。
調查組對5個重點環保問題進行了調查,三個“百日行動”督查組對3件重點環保問題進行了調查,并提出了處理意見。其中,1名黨員干部停職檢查,3名黨員干部做書面檢查。對3名黨員干部和1名黨員進行誡勉談話,對1名黨員和1名非黨員干部進行通報批評,由督查組對1名黨員干部進行約談;對2家企業進行行政處罰,關停取締企業3家。
問題:非法洗沙點廢水直排 處理結果:對企業行政處罰對黨員干部誡勉談話針對中泰混凝土攪拌站西北側有家非法洗沙點,廢水直排污染環境的問題,經查發現,該企業從事石料破碎和洗石粉,市民反映產生的“廢水”實為洗石粉的水和沉淀下的泥土,經桓臺縣環保局檢測水樣呈現中性。目前,部分設備已拆除,物料簡易蓬蓋,處于停產狀態。經深入檢查發現,該企業位于桓臺縣新城鎮劉三里村窯灣,該處窯灣占地60余畝,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劉三里村委于2007年2月13日與村民王道華簽訂土地承租合同,租期30年。后王道華擔任該村黨支部書記,在未經村民會議研究同意并報鎮政府批準的情況下,于2014年10月10日將該處10余畝土地轉租給成云海,合同規定土地用途為砂石料生產產地,業主成云海未辦理相關環評手續。該企業砂石生產和洗石粉項目自2015年3月起,因市場需求原因一直斷斷續續開工。2016年9月18日,環保、安監、供電、公安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對該企業實施了斷電等關停措施。鑒于成云海未辦理相關環評手續違規生產并造成環境污染,由桓臺縣環保局對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劉三里村原村書記王道華由新城鎮黨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問題:紙業公司煙囪不時冒黃煙 處理結果:在線監測數據達標針對反映2016年11月17日當日11:45左右,桓臺縣山東博匯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煙囪不時冒黃煙的問題,經現場調查,該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正常,在線監測數據達標,未發現冒黃煙現象。該企業于2016年9月份完成鍋爐煙氣的超低排放改造,在線監測平臺數據與國家環保部監控平臺聯網。調查組調取11月15日—20日相關監測數據,發現均未超標。馬橋鎮政府也將該企業納入網格員檢查范圍,定期進行檢查,在此期間未發現煙氣排放異常情況。同時,該企業已納為國家環保部環監局重點企業污染源監控管理,由原來的廢氣排放日超標處罰改為小時超標即啟動調查處理的精準治污管理模式。
問題:揚塵污染 處理結果:清運垃圾建設圍擋墻針對文昌湖旅游度假區萌水鎮北衣村有一料場,大量物料露天堆放,無防風抑塵措施,易造成揚塵污染的問題。經現場檢查發現,該料場位于文昌湖旅游度假區萌水鎮北衣村,淄博佳匯陶瓷有限公司南側,屬淄川區與文昌湖旅游度假區交界處。料場堆放建筑用沙、粘土、陶瓷碎片及碎石,剩余廢棄破碎機1臺、傳送機1臺,現場無生產跡象,物料簡易蓬蓋。在該問題被通報后,文昌湖旅游度假區組織人員對該料場進行了蓬蓋,陶瓷碎料垃圾現大都清運完畢,剩余無法清運的,全部進行了覆蓋,并建設了圍擋墻。在檢查該料場揚塵污染問題時,調查組發現料場東側有1家無環保手續的青瓦廠,現場無生產跡象。經查,文昌湖旅游度假區生態環保局于2016年9月16日對該地區排查時,發現該企業在無環評手續的情況下,通過煤氣發生爐生產仿古青瓦,區生態環保局責令該廠停止生產,并拆除企業煤氣發生爐。鑒于萌水鎮政府排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料場揚塵污染現象,由文昌湖旅游度假區工委組織人事部對萌水鎮分管環保工作的副鎮長進行誡勉談話。鑒于文昌湖旅游度假區生態環保局監管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污染,由文昌湖旅游度假區工委組織人事部對區生態環保局局長進行誡勉談話。
問題:清洗公司異味明顯 處理結果:停產整改罰款20萬針對反映臨淄區淄博中環清洗有限公司存在異味的問題,經查,該企業位于臨淄區齊魯化學工業園區,12000車次/年危險化學品專用車輛清洗項目于2008年9月經臨淄環保分局審批建設,2011年12月經臨淄環保分局驗收后正式投入生產,環保手續齊全。2016年7月,臨淄環保分局針對該公司蒸罐異味明顯的問題,依法要求其停產整改,并處以20萬元罰款。2016年7月至11月,該企業對環保治理設施進行了升級改造,增加集氣罩、設置兩級噴淋塔、活性炭吸附等異味治理設施。2016年11月18日,臨淄環保分局同意該企業開工調試,并責令企業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確認。鑒于臨淄環保分局監管不到位,依規由臨淄區委組織部對臨淄環保分局副局長兼監察大隊大隊長進行誡勉談話。同時,加大現場監察力度,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達標運行。
問題:畜禽養殖場外污水橫流 處理結果:限時完成養殖污水池改造針對反映臨淄區朱臺鎮王莊村畜禽養殖場外污水橫流的問題,經查,該養殖場為集中養殖小區,位于朱臺鎮王莊村北側,距最近村居約250米。該養殖小區始建于2013年,并在臨淄區畜牧獸醫局生產科把關后登記備案。養殖小區共建有豬舍55排,養殖戶31戶,北側建有3個污水處理池,容量為585立方米,集中收集貯存養殖污水用于農田灌溉和苗木追肥。2016年12月,該養殖小區通過臨淄區畜牧獸醫局牽頭的畜禽養殖異味整治驗收工作。因冬季農田灌溉需求不足,集中收集處理的養殖污水發生外溢,朱臺鎮政府已先后三次組織人員進行清理,并計劃于春天完成養殖污水池改造,做到一戶一池、分戶管理、各負其責、自主處理。鑒于臨淄區畜牧獸醫局該企業污水外溢和產生異味監管不力,由臨淄區政府責令負有主要責任的臨淄區畜牧獸醫局副局長作出書面檢查。朱臺鎮政府加強對養殖小區的監督管理,避免養殖污水外溢問題再次發生。
問題:揚塵污染 處理結果:益達混凝土攪拌站被依法取締針對反映高青縣益達混凝土攪拌站揚塵污染的問題,經現場調查和走訪群眾發現,該攪拌站位于青城鎮游家村村東,經過數次投資擴建,目前占地2000平方米,年生產能力2000立方左右,生產的混凝土主要用于村文化廣場及村級道路建設。該企業性質為個體,未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無環評手續,場地無硬化,部分物料未蓬蓋,屬于違規企業。站內設備有攪拌機一臺,二手霧炮一臺,車輛沖洗機一臺,攪拌運輸車三輛。其中兩輛自有,租賃一輛,均無牌照。2016年12月17日,青城鎮政府給攪拌站下達了強制取締通知書。鑒于青城鎮政府對該企業違規生產發現不及時,監管不力,由組織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青城鎮游家村黨支部書記進行通報批評,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青城鎮城建辦主任停職檢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青城鎮副主任科員作出書面檢查,并將問責處理結果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由青城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益達混凝土攪拌站立即依法取締,對攪拌站三輛無牌照攪拌運輸車依法查封并作處理。
問題:缸瓦廠私自違規生產 處理結果:嚴格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停產針對反映羅村鎮聶村缸瓦廠私自違規生產的問題,經查,該企業為淄川規劃保留的9家磚瓦企業之一,因政策要求處于停產一段時間,于2016年11月28日取得區環保分局審批的環保手續后點火生產,當天即有群眾舉報到市環保局,市環保局2016年11月29日到該企業進行了現場調查,并要求其停止生產。經查,聶村缸瓦廠一直按要求處于停產狀態,因此羅村鎮政府未將錯峰生產的文件要求通知該企業。該企業取得環保手續后,因不知錯峰生產的相關要求,自行生產,違反了磚瓦行業錯峰生產的要求。淄川環保分局要加強與羅村鎮政府溝通協調,在項目審批等環節實現信息共享,便于羅村鎮有針對性加強環境監管,同時,加大日常監管力度,確保該企業嚴格按照錯峰生產要求停產。
問題:玻璃公司排放煙塵 處理結果:除塵器已安裝調試針對淄博寶興玻璃有限公司排放煙塵的問題,經現場調查,該企業2.3萬噸/年太陽能玻璃管及玻璃杯生產線項目于2014年3月13日通過高新區環保局審批,2014年6月18日2.3萬噸/年太陽能玻璃管及玻璃杯生產線項目(一期)通過高新區環保局驗收,環保手續齊全,工藝采用玻璃電熔爐生產玻璃管。但檢查組通過現場檢查、審查環評審批驗收資料及與相關當事人談話后發現,該企業電熔爐未按照環評要求及審批要求建設除塵設施,竣工環保驗收時,驗收組予以通過驗收。進一步調查發現,在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中,相關部門鑒于企業生產過程封閉及張店區環境監測站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無組織排放達標,在企業未按照環評要求建設除塵設施的情況下予以通過驗收。鑒于驗收環節出現的問題,由高新區管委會給予高新區環保局開發科科長通報批評。由負有領導責任的高新區環保局副局長向高新區環保局黨組作出書面檢查。由督查十組對企業所在的寶山生態科技園區管委會分管環保工作的副主任進行約談。由高新區環保局對該企業上述行為進行查處。2016年12月21日,高新區環保局對淄博寶興玻璃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淄高新環責改字[2016]040號),要求企業實施限產保溫治理,處以五萬元罰款,現在處于執行階段。由高新區環保局、寶山生態科技園區管委會督促該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按照有關要求盡快建設完善環保治理設施。該企業于2016年11月28日與淄博匯仁機械有限公司簽訂了除塵器采購合同,目前除塵器到廠安裝,2017年1月7日前完成安裝調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