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廠負責人未經沉淀池防滲處理,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廢水,環保部門責令其停止排污但其拒不執行。近日鄂州警方依法將該涉嫌環保違法的選礦廠負責人行政拘留。
今年上半年,鄂州市環保局接到舉報稱,鄂州樊口轄區某水塘水質出現異常變色,可能被周邊廠礦非法排污所污染。市環保局工作人員連夜組織采樣監測。數據顯示,該水塘多種重金屬含量超標。
經調查,環保局工作人員最終鎖定污染源為樊口轄區某選礦廠。環保局工作人員來到選礦廠檢查時,發現該選礦廠里的廢水未經沉淀池防滲處理直接排放,對現場進行取證后,環保局工作人員發現廢水中的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選礦廠負責人劉輝(化名)涉嫌環境違法。
今年5月,市環保局對劉輝未經處理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廢水行為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6月中旬,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再次來到該選礦點進行檢查,發現該選礦點仍在排污。鑒于劉輝未按要求進行改正行為,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下達了《責令停止排污決定書》。
9月20日,市環保局發現劉輝拒不執行停污決定,繼續排污,遂將該案線索移送至鄂州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樊口派出所。
樊口派出所獲知該案線索后立即查清相關事實,9月26日,樊口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區出租屋依法將涉嫌環保違法人員劉輝抓獲歸案。
目前,劉輝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