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上午10時許,昆山市巴城鎮石牌金鳳凰1099號3號房昆山明璞粉碎設備有限公司測試車間內發生爆炸,致2人死亡,3人受傷。2015年7月30日,昆山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對兩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經審查查明:昆山明璞粉碎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璞公司”)注冊成立于2015年4月。
犯罪嫌疑人卜建明(男,60歲,漢族,江蘇昆山人)原系該公司法人代表,負責公司全面運營;
犯罪嫌疑人屈國華(男,59歲,漢族,江蘇昆山人)原系該公司總經理,負責生產。
公司主要經營范圍機械設備制造、加工,機械設備、五金配件銷售。明璞公司未按粉塵防爆、防靜電相關安全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安裝和檢查(粉料輸送用PVC鋼絲軟管,設備無靜電接地和跨接,現場電氣不防爆、設備本體無泄爆設施等)粉塵處理設備,埋下重大安全隱患。企業未履行安全主題責任,管理混亂。缺乏相應的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未指定安全操作規程,員工缺乏安全培訓。
2015年7月,明璞公司在不了解該?;返睦砘阅芎臀:Φ那疤嵯?,盲目對危險化學品偶氮二異丁腈進行代加工粉碎生產。期間產生的細塵進入布袋脈沖除塵器,吸附在非導電材料的濾袋上,引起濾袋通氣阻力增大,導致系統負壓減小,除塵器反吸布袋,灰斗內粉塵濃度加大,達到爆炸極限。由于內濾袋材質不是導靜電材料、除塵器容器整體未接地、內濾袋支架也未設置跨接接地,料倉內物料表面積累的靜電荷持續積聚無法釋放,最終發生靜電放電,引起物料發生第一次爆炸,爆炸熱量和沖擊引發灰斗內偶氮二異丁腈的自分解化學反應和除塵器設備內二次揚塵,在設備內發生第二次爆炸,除塵器爆炸解體。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