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記者從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我省將對納入2024年全省尾礦庫環境監管清單的73個尾礦庫,在春汛(4月1日至5月30日)和夏汛(7月1日至9月30日)前完成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汛期前,相關市地生態環境局將督促尾礦庫管理單位在汛期來臨前完成污染隱患自查自治,對于無主尾礦庫,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責任主體組織開展自查自治。在春汛、夏汛前對轄區內尾礦庫組織各開展一次污染隱患全面排查,建立尾礦庫污染隱患排查問題臺賬,指導尾礦庫管理單位編制治理方案,在汛期前完成全部問題整改。
在汛期中,相關市地生態環境局將指導尾礦庫管理單位在汛期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安排專人值班值守和巡查檢查。緊盯關鍵環節,動態調度提醒尾礦庫管理單位嚴格落實巡檢和值守制度,適時組織汛期環境安全監督指導,及時消除污染隱患。
在汛期后,相關市地生態環境局將開展全國尾礦庫環境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更新、分類分級環境監管清單調整、尾礦庫汛期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等工作。省生態環境廳將對各市地進行成效考評,排名靠后的市地所轄尾礦庫將作為2025年度尾礦庫省級及以上單位抽查督導幫扶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