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發布《湛江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中明確:
——湛江市各有關縣(市、區)要按照全市年產建筑碎石1200萬立方米、機制砂390萬立方米的總產能目標,確保2025年底如期達標達產;
——有序推進14個河砂可采區采砂工作,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
——支持現有采石企業增設機制砂生產線,鼓勵新設采石場按建筑碎石類產能同步配套20%以上機制砂產能;
——促進產業融合健康發展,創新發展模式,延長砂石產業鏈,將砂石產業與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結合,打造一批砂石企業綠色轉型典范;
——鼓勵和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
——鼓勵使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
——鼓勵與東南亞地區、海南、廣西、福建和本省其他地區銜接落實砂源,探索建立市外砂石供應基地。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湛江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湛江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向市發展改革局及時反映。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6日
湛江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
砂石是工程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經過多年開采,我市天然砂石逐漸減少,新的礦藏勘探不足,加之鄰近省市市場影響,易造成砂石供需短期失衡,價格波動,增加基建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本。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穩定,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1〕51號)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完善政府調節與監管,綜合施策,多措并舉,科學合理擴大砂石資源有效供給,穩定砂石市場價格,為我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重大項目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堅實有力的資源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科學合理規劃產業布局
1.優化建筑石料和陸域建筑用砂礦開發布局。推進《湛江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組織實施,強化規劃引領,在摸清全市已有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礦山保有儲量的同時,主動啟動新的礦產資源開發,穩步推進出讓計劃中擬設采礦權的公開出讓。陸域建筑用砂的規劃開采產業重點發展區域為中西部(遂溪)、南部沿海區(雷州),重點開采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砂、玻璃用砂)。根據《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下達建筑石料產能任務的通知》和我市實際,各有關縣(市、區)要按照全市年產建筑碎石1200萬立方米、機制砂390萬立方米的總產能目標,確保2025年底如期達標達產。【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
2.科學謀劃河砂開采利用。推進《湛江市河道采砂規劃(2021-2025年)》組織實施,依法依規開展河砂資源開采。在保障防洪、供水、航運、水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與港口、航道等行業法規規劃相銜接,加快落實年度開采計劃,有序推進14個可采區采砂工作,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推進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相結合,規范和引導疏浚砂利用工作,建立疏浚砂綜合利用機制,促進疏浚砂利用。鼓勵國有企業參與河砂開采市場競爭,發揮國企在市場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帶動全市河砂開采秩序良性好轉。【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水務局;配合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國資委、生態環境局,湛江海事局】
3.做好海砂開采“兩權合一”市場化出讓。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自然資源廳制定的全省海砂開采行動計劃,有序啟動資源開發,緩解砂石資源需求的緊迫形勢。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市場化出讓方案批準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府辦〔2021〕8號),強化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兩權合一”市場化出讓管理,確保轄區有砂可采,有砂能采。【牽頭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湛江海事局】
(二)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重大項目砂石供應
1.加快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形成優質產能。充分認識機制砂在行業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強化政府統籌力量,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鼓勵應用機制砂,以市場需求帶動機制砂生產和研究。建立建筑工程使用機制砂專項工作機制,支持現有采石企業增設機制砂生產線,鼓勵新設采石場按建筑碎石類產能同步配套20%以上機制砂產能。引導各類資金支持骨干項目建設,推動大型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盡快投產,開展機制砂生產標準、關鍵技術和裝備的開發,探索利用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機制砂生產產學研合作基地,增加優質砂石供給保障能力。鼓勵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和產品質量檔案制度,建立生產企業和應用企業質量聯動機制,推動機制砂生產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科學技術局】
2.高標準推進海砂開發應用。研發海砂性能改良技術,優選改性試劑和改性處理方法,提高海砂利用水平和安全性。嚴格落實《廣東省洗砂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99號),支持陸地海砂淡化場規劃建設,推動采砂場應點對點聯系建立產能與供應量相匹配的海砂淡化場,指導陸地海砂場項目落實省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依法開展環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省有關要求,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推動海砂淡化場規范建設。嚴格規范執行海砂淡化標準,明確氯離子控制指標,出臺混凝土氯離子含量強制監測制度,從嚴管控氯離子含量,確保淡化海砂質量符合使用要求。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和產品供應檔案,嚴禁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海砂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加強海砂開采、運輸、裝卸(過駁)、銷售、使用全鏈條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海砂全環節管理長效機制。【牽頭單位: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湛江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湛江海事局,湛江海警局】
3.促進產業融合健康發展。創新發展模式,延長砂石產業鏈,將砂石產業與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結合,打造一批砂石企業綠色轉型典范。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集機制砂石、生態農業、生態林業、生態酒店、生態旅游于一體的生態區,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鼓勵規模大、技術力量強、信譽好的企業開展砂石開采、加工、儲運、經營及預拌砂漿、砌塊墻材、資源綜合利用等全鏈條經營。支持現有建筑企業建設砂石、混凝土、裝配式建筑一體化綠色建材生產綜合基地。加大對廢棄礦山的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力度,因礦制宜采用充填采礦技術,推動利用礦業固體廢物生產建筑材料治理采空區或塌陷區。【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
4.支持廢石尾礦和施工采挖砂石統籌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固體類礦山新立采礦權出讓前,在儲量核實、方案編制和采礦權出讓評估時,應將礦區范圍內可利用的有價資源全部納入。落實管理機制,統籌推動工程施工與砂石采挖工程相結合,加大資源利用率。對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整體修復區域內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實施的修復項目,在工程施工范圍及施工期間采挖的砂石,除項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許依法依規對外銷售。有關執法部門查處罰沒的砂石,允許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或其指定的管理部門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開拍賣,以上兩項拍賣價款均納入地方財政管理。拍賣的砂石土可用于生產建筑碎石和機制砂。【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
5.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和優先使用再生砂石。鼓勵使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服務指導砂石堆場、上砂碼頭、洗砂場、外地砂石水運臨時中轉裝卸點規范布置,避免對河流水庫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保障用水安全。建立固體廢棄物回收、運輸、加工、拍賣一體化生產基地,統籌落實對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的再利用。清理不合理的區域限制措施,多渠道增加再生砂石供給。【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
6.科學提高域內礦山開發能力。強化勘查勘探基礎環節,將建筑石料采礦權作為出讓重點,加大對在產企業指導督促力度,強化用工組織和用水、用電保障,充分釋放建筑石料生產能力。及時增補未能納入年度出讓計劃的采石場,支持已有采石場剩余和毗鄰資源科學合理安全利用,對于已關閉、廢棄或采礦權已滅失的采石場和采礦許可證證內資源瀕臨枯竭的現有采石場,原礦區范圍和礦山工業場地毗鄰區域仍有資源的,支持鼓勵在完善相關手續后,依法依規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重新出讓采礦權,促進已有采石場剩余和毗鄰資源科學合理安全再利用。支持現有采石場通過技改擴能、升級改造等擴大生產規模。指導臨時關停采石場盡快落實整改,經驗收合格后及時復產。【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
7.積極拓展域外砂石料來源。鼓勵與東南亞地區、海南、廣西、福建和本省其他地區銜接落實砂源,探索建立市外砂石供應基地。支持與省內外兄弟地市建立點對點砂石穩定供應合作關系。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提高砂石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貨物中轉、貿易進口、海關通關檢驗等方面的服務水平,暢通進口砂石流通渠道。【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交通運輸局,湛江海關】
8.保障重點工程項目砂石建設需要。鼓勵和支持國有企業利用自身優勢參與市場競爭,探索依托國有企業建立砂石專項經營儲備項目。自然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引導重點工程項目單位和砂石礦山企業、商品混凝土企業、商品砂漿企業建立長期協作關系,減少流通環節,縮小出廠價和終端價的價差。【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水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國資委、發展改革局、財政局】
9.保障應急砂石供應。針對防臺防汛搶險等應急用砂石,建立應急開采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在嚴格執行預案要求、實行專砂專用的前提下,由市政府統籌啟動應急開采和保障供應。有條件的縣(市、區)應按要求設立適量砂石堆場,儲存一定數量砂石,用于保障應急供應。【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水務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應急管理局】
10.降低砂石運輸成本。完善內河航運基礎設施網絡,優化港口布局,加快集疏港鐵路專用線建設。發展“公轉水”“公轉鐵”和“鐵公水”多式聯運,推進中長距離砂石運輸向水路和鐵路轉移,協調鐵路部門開通砂石運輸專列,暢通海岸線沿線砂石運輸。沿水運航道適當規范建設一批符合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行業管理要求的上砂碼頭、洗砂場、砂石堆場以及外地砂石水運臨時中轉裝卸點,解決砂石供應“最后一公里”問題。【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發展改革局】
(三)加強行業和市場監管
1.改善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堅持一視同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砂石行業,允許和支持民營企業平等進入砂石礦山開采、河道開采、海砂開采等行業,保護民營砂石生產企業合法權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研究改串聯審批為串并聯同步審批,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和審批服務水平。支持對礦產資源開發、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合并整合,落實對砂石項目豁免環評、環評告知承諾和簡化環評編制等分類指導,推動砂石料場以最快速度投產。鼓勵砂石企業對采選礦過程中產生的廢石廢渣、開槽渣土等進行資源化處理處置,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在財政獎勵、信貸融資、差別化環保管理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在企業鐵路專用線接軌、產業規模化發展等方面要予以扶持,充分調動投資與市場的積極性。【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應急管理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2.強化問責,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砂石行業全環節、全流程監管,依法嚴厲打擊無證采砂石、不按許可要求采砂石、無砂石合法來源證明、非法運輸和裝卸(過駁)砂石等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加大聯合執法打擊力度。加快建立查扣砂石快速處置機制,暢通查扣砂石拍賣渠道,按罰沒財物相關規定保管砂石,拍賣取得的價款收入及時上繳財政,做好砂石拍賣收支管理工作。落實河(湖)長屬地責任,將河(湖)長制與河砂開采責任制有機結合,建立完善河(湖)長掛帥、水務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協同、社會監督的河砂管理聯動機制。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嚴厲打擊內河船、三無船舶非法參與海上運輸行為。充分發揮海上警力,建立海上防線,保護海砂資源。建設基層水警(公安、海警和海事)專業執法點和聘請人員看管的查扣船只專門停靠點,利用衛星遙感、GPS定位和安裝視頻監控等,加強河道、海域采砂全流程監管。【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湛江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湛江海事局,湛江海警局等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3.落實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全面加強對建筑工程砂石材料來源合法性和質量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鐵路、機場、公路、碼頭等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以及房屋建筑使用砂石的監管,堅決杜絕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建設標準的砂石進入市場。對砂石開采、運輸、裝卸(過駁)、經營以及混凝土預拌等經營者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依據省委托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工作。全面加強砂石市場秩序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哄抬價格以及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市場和價格秩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工程項目砂石價格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湛江海事局,湛江海警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
建立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深化信息共享,強化對基層工作的指導,針對重大問題和重點事項進行聯合調研,協調解決砂石行業發展或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和困難。【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
做好砂石市場供應和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定期調度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砂石供求情況。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發布砂石市場信息,強化信息共享互通,積極引導市場主體及早作出反應,穩定市場預期。【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落實屬地責任
各縣(市、區)要切實把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提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參照市級做法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及重點工程項目砂石供應保障方案,統籌做好促生產、保供應、穩價格、強監管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附件:湛江市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工作方案主要任務分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