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韶關1宗儲量超1.8億方、年產650萬方超級大礦被當地國企韶關市旅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約10.25億元競得。據悉,該項目實際可采儲量約1.68億方,還須額外支付超3億元,加之競得價格,折合成本價7.9元/方。
據悉,競得人需要自籌資金建設從礦區至碼頭的交通設施,便于運輸。

一、項目信息
該項目礦權名稱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龍歸鎮三棵松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礦,礦區面積2.225平方公里。礦區范圍內資源儲量約1.85億方(18446.1萬方),其中控制資源量約1.65億方(16444.7萬方),推斷資源量超2000萬方。設計可采儲量為約1.75億方(17459.2萬方),實際可采儲量1.68億方(16760.83萬方)。生產規模650萬方/年,出讓年限27.8年(包括基建期2年),掛牌起始價超10億元(102448萬元)。另外,須額外支付土林地流轉費用、出讓收益評估費用、鄉村振興建設資金等費用,共超3億元。
二、競得人信息
名稱:韶關市旅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場所: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站南路50號六樓(僅作辦公室使用)
成交時間:2024年01月09日;地點:韶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據了解,韶關市旅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以自有資金投資活動,旅游開發項目策劃咨詢等,此次競得超級大礦,又投資新行業。

三、競得人須知
1、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括礦區土地租金、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等補償;不包括資源稅、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采礦權占用費、森林植被恢復費、辦理用地手續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以上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另行支付,其中涉礦土林地收儲流轉工作由政府負責,相關費用已經核算明確,由競得人支付后按相關程序辦理使用手續。競得人向有關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利、稅務等部門申辦手續時需繳交的稅費由其自行承擔。
2、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3、競得人使用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標的的、棄權或違約的,采礦權由韶關市武江區自然資源局無償收回,已付款項不予退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4、競得人須自行解決礦區開采涉及的道路交通等問題,妥善處理礦山建設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矛盾。
5、競得人在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前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按照采礦權新立登記資料清單要求,自行備齊相關材料,向武江區自然資源局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采礦權競得人不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視為自動放棄采礦權。出讓的采礦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已付款項不予退回。
6、采礦權辦理登記涉及的相關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特殊要求,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慎重考慮,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得人自行向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水利、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在礦產開采過程中要加強對未探明文物點的核實和上報工作,如果發現地下不可移動文物,必須及時上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確保文物安全不受影響。礦區涉及公路部分應按《公路法》第47條、《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17條的規定執行,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7、競得人在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辦理林地使用、安全生產許可審批手續及法律規定的有關證照后才能正式進行礦山開采,并嚴格遵守土地管理、礦產資源、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履行法律規定義務,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依法繳納法律規定的費用。【①該區域暫未列入廣東省水土保持流失重點預防區和治理區,競得人仍然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廣東省水土保持條例(2016年發布)》等規定編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在項目開工前按照審批權限到相關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若采礦項目為企業投資項目,則可根據《廣東省水利廳關于簡化企業投資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程序的通知》(粵水水保函〔2019〕691號)采取簡化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②競得人需在項目開工前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具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在生產過程中做到有序開采,合理利用,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③競得人必須根據《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要求,安裝稱重檢測及視頻遠程監控系統設備,并按照省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規范接入省貨運源頭治超信息監管系統。
④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采過程中,須在礦山稱重檢測處安裝礦山開采量、稅收監管等信息系統,相關數據由政府統籌共享使用。】
8、采礦權競得人須在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投入生產,逾期不建場或逾期不投入生產的,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已出讓的采礦權(如涉及非建設用地轉建設用地,且必須辦理非建設用地轉建設用地批準手續方可動工建場的,在競得人按規定提供應由競得人提供的資料后,有關部門未在競得人使用相關土地前批準有關非建設用地轉建設用地,導致競得人未能按時建場或投產的情形除外)。
9、采礦權競得人領取采礦許可證,正式投產后,1年內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規范《非金屬礦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2-2018)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并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1〕497號)要求通過省、市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驗收。若因采礦權人的原因,不能完成綠色礦山建設的,礦山所在地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下達停產整改通知書,督促限期完成整改,直至達標為止。
10、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有關規定,競得人在后續生產過程中生產工藝不能采取以下方式:①集中鏟裝作業時人工裝卸礦巖;②未安裝捕塵裝置的干式鑿巖作業;③主要無軌運輸巷道及露天采場采用人力或蓄力運輸礦巖;④露天礦山采用擴壺爆破;⑤露天礦山采用掏底崩落、掏挖開采、不分層的“一面墻”開采;⑥露天礦山使用爆破方式對大塊礦巖進行二次破碎。
11、競得人應按要求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并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落實年度的治理恢復內容;基金的計提和使用情況納入礦山年度公示信息的內容范圍。根據有關要求,競得人還需對礦山損毀土地、礦山恢復治理區域等內容進行長期監測,建設動態監測系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通過隨機抽查和專項檢查,加強對礦山落實恢復治理責任的監督管理,發現礦山未達到邊開采邊治理的,依法查處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礦山將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限制行業準入;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礦山企業應加強礦區范圍內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采礦權出讓期屆滿后,競得人不再延續開發的,采礦權人必須按規定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手續,并在采礦許可證到期后1年內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逾期,礦山企業及相關人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向社會公布,限制行業準入;情節嚴重的,提起公益訴訟,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擬設采礦權同步規劃預留了工業用地,采礦權競得人可結合實際需求依照相關法規程序公開競得其使用權或經營權。
13、武江區人民政府已啟動擬出讓采礦權涉及林地經營權收儲工作,競得人按要求繳納“凈礦”出讓林地經營權收儲工作經費后,武江區人民政府組織與競得人簽訂涉礦林地經營權流轉合同。
14、涉礦110Kv高壓線已完成遷改方案編制,相關費用為788.7萬元,未納入資產包,同時需支付占地補償。競得人需自行進行遷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15、鄉道改遷建安費用2145萬元(具體以實際方案為準)、遷改道路土地林地流轉費用677.95萬元及電信光纜遷改費用未納入資產包,競得人需自行進行遷改并承擔相關費用。
16、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采礦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202號)第二條“采礦項目新增用地依法依規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競得人在摘牌后需自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17、競得人需要自籌資金建設從礦區至碼頭的交通設施。
18、擬出讓采礦權范圍與韶關市區220千伏華韶輸變電工程線路最近距離為269米,不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競得人需與韶關市供電局簽訂有關協議,對采礦爆破方式、開采方向進行限制,以確保三棵松采礦權開采活動與220千伏華韶輸變電工程建設及運行互不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