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的形式出讓惠東縣白花鎮樟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采礦權,出讓資源儲量165.19萬立方米,設計開采規模為50萬立方米/年,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采礦權出讓年限為5年,出讓起始價為1397.51萬元。

01、礦權出讓基本情況
采礦權名稱:惠東縣白花鎮樟山礦區建筑用花崗巖采礦權;
采礦權出讓編號:2024K1;
礦區位置:位于惠東縣縣城223°方位,直距約5.6公里,隸屬白花鎮管轄,有簡易公路1.0公里與G228公路相連,沿G228約6.5公里可達惠東縣城,交通較為便利。礦區范圍拐點坐標如下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一覽表(2000坐標系)

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礦;
礦區面積:46700平方米;
開采標高:+156米至+45米;
出讓資源儲量:165.19萬立方米;
設計開采規模:50萬立方米/年;
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采礦權出讓年限:5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算;
繳納采礦權占用費:0.5萬元;
出讓起始價:1397.51萬元;
增加幅度:100萬元;
02、礦權出讓相關時間
(一)公告時間: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日;
(二)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4年3月4日9時至2024年 3月18日10時;
(三)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9時;
03、礦業權出讓收益及有關費用支付方式
(一)礦業權出讓收益
根據《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采礦權掛牌成交價格即為該采礦權總出讓收益。采礦權競得人可自愿申請一次性繳交或分期繳交,分期繳交方式繳交出讓收益的,首次繳交的收益為總出讓收益的20%,其余部分平均分2年2期繳納。具體按《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交。
(二)其他費用
1.白花鎮人民政府已完成礦區范圍、排土場、生產區內(土地面積共計451.15畝)土地租用工作,并與相關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協議書》,前述租地費用以及第三方服務費合共303.4349萬元,由采礦權競得人承擔,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縣財政。
2.經縣政府批準,采礦權競得人需支付白花鎮鎮鄉村振興建設資金826萬元,生態補償費1227.73萬元,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縣財政指定賬戶,不能按時繳清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應繳金額的2‰繳納違約金。
3.為保障原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惠東縣自然資源局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原礦業權人“采礦權出讓資產包”價值進行了評估,并經白花鎮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評估公司復核報縣政府審定,確定資產包價值評估價為人民幣壹仟伍佰玖拾壹萬陸仟玖佰伍拾玖元整(小寫¥15916959元),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視為對該評估結論的完全認可,競得人須于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原礦業權人支付上述評估報告核定的剩余資產價值共計人民幣壹仟伍佰玖拾壹萬陸仟玖佰伍拾玖元整(小寫¥15916959元),若競得者為原礦業權人則無需支付該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