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消防救援總隊、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省能源局和省應急管理廳聯合印發《礦山地面建筑場所專項檢查工作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聯合開展為期2個月的礦山地面建筑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深入排查整治礦山地面建筑安全隱患,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方案》明確,火源、電源、裝修裝飾、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力量建設等8個方面的檢查重點,按照企業全覆蓋自檢自查、市級抽查不低于20%和省級部門包保督導重點地區、各抽查重點企業不少于4家的要求,全面推進專項檢查。
《方案》要求,專項檢查聚焦五大任務。一是發動企業自查。省消防救援總隊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分局聯合組織消防和礦山領域技術專家編寫消防安全自查指南,明確60項礦山企業消防安全自檢自查項目,發動全省各類礦山企業對標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二是聯合督導檢查。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省、市兩級成立由部門相關負責人任組長的檢查組,組織專家參與,開展督導檢查和示范檢查。三是聯合開展培訓。聯合組織礦山企業負責人及企業職工開展視頻和線上教學培訓,著力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技能。四是聯合指導演練。共同指導礦山企業加強專(兼)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應急力量建設,配齊配強消防裝備器材,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五是聯合督辦整改。對專項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督促礦山企業落實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建立“一企一清單”,持續跟蹤督促落實整改。
專項行動期間,省級部門將適時派員集中辦公,調度全省專項檢查工作。各州(市)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強化組織領導,強化監督執法,強化跟蹤整改,確保專項檢查質效。